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怀化市鹤城区税务局2025年-2028年非执法类税收业务辅助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南诗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怀化市鹤城区建丰中路紫东新苑3栋2单元1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2025-DLGK-C0169-B00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怀化市鹤城区税务局2025年-2028年非执法类税收业务辅助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73.54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国家税务总局怀化市鹤城区税务局提供办税厅非执法类辅助性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本项目一采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根据服务考核结果确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因国家政策变化、技术实施所需的客观环境发生变化、重大技术变化、国家调减预算、重大事故或变故、采购人工作计划调整等导致后续年度项目终止或合同金额减少等变化的因素,并自行承担相应风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各投标人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及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组成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如实填写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响应。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30日 至 2025年11月06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湖南诗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怀化市鹤城区建丰中路紫东新苑3栋2单元101室)
方式:(可以采用以下方式之一获取采购文件): ①现场获取:供应商到湖南诗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怀化市鹤城区建丰中路紫东新苑3栋2单元101室)填写《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直接获取招标文件。 ②远程方式:供应商通过本公告附件下载《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并支付工本费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号,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即2025年11月6日17:30前)将《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及支付凭证扫描件以PDF格式文档发邮件至3643390497@qq.com。采购代理机构查收后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向供应商寄出纸质版招标文件,同时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 开户名称:湖南诗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化市迎丰中路支行 银行账号:587282634830
售价:¥4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怀化市鹤城区建丰中路紫东新苑3栋2单元1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请于投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投标地点,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届时请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2.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4.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5.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怀化市鹤城区税务局
地址:怀化市鹤城区迎丰中路263号
联系方式:张女士0745-2369495 杨女士0745-27336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南诗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怀化市鹤城区建丰中路紫东新苑3栋2单元101室
联系方式:田宛蓉、冉思伟0745-23537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先生
电 话: 0745-2733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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