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项目概况
河南省精神病医院北京大学第六医院河南医院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一期项目生物反馈治疗仪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0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豫财磋商采购-2025-1126 | |||||||||||
| 2、项目名称:河南省精神病医院北京大学第六医院河南医院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一期项目生物反馈治疗仪采购项目 |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 4、预算金额:1,280,000.00元 | |||||||||||
最高限价:1280000元
| |||||||||||
|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采购内容: 河南省精神病医院北京大学第六医院河南医院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一期项目生物反馈治疗仪采购项目主要采购内容为生物反馈治疗仪(10人台)4套(详见第三章 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 5.2交货期:合同生效后60日历天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达到验收条件; 5.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提出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5.5质保期:自全部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五年整机原厂质保; 5.6包段划分:一个标段 | |||||||||||
|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至质保期结束;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无;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响应产品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相关备案凭证; 3.2①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②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3依据财库[2015]150号文件规定,在行政处罚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3.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在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全部或者部分股东为同一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不同供应商,同一自然人在两个以上供应商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 1.时间:2025年10月27日 至 2025年10月3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 |||||||||||
| 3.方式:市场主体需要完成信息登记及CA数字证书办理,才能通过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交易活动,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相关文件。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企业CA数字证书下载采购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时间在网上下载采购文件的,无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 |||||||||||
| 4.售价:0元 |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 1.截止时间:2025年11月0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供应商需要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加密上传) |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 1.时间:2025年11月0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开标室(五)-5(郑州市经二路12号(经二路与纬四路向南50米路西)) |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相关政策; 2、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市场监管总局2019年4月3日下发)、《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相关政策。 3、本项目支持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 4、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划分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文件)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依据(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5、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6、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响应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远程开标大厅的网址为(https://***/%EF%BC%89%EF%BC%9B%E4%B8%8D%E8%A7%81%E9%9D%A2%E6%9C%8D%E5%8A%A1%E7%9A%84%E5%85%B7%E4%BD%93%E4%BA%8B%E5%AE%9C%E8%AF%B7%E6%9F%A5%E9%98%85%E6%B2%B3%E5%8D%97%E7%9C%81%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4%B8%AD%E5%BF%83%E7%BD%91%E7%AB%99%E2%80%9C%E5%8A%9E%E4%BA%8B%E6%8C%87%E5%8D%97%E2%80%9D%E4%B8%93%E5%8C%BA%E7%9A%84%E3%80%8A%E6%B2%B3%E5%8D%97%E7%9C%81%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4%B8%8D%E8%A7%81%E9%9D%A2%E6%9C%8D%E5%8A%A1%E7%B3%BB%E7%BB%9F%E4%BD%BF%E7%94%A8%E6%8C%87%E5%8D%97%E3%80%8B%E3%80%82%3Cp%3E 7、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按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的文件规定收费标准收取,以成交金额为基数计取,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支付。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 |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1.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河南省精神病医院 | |||||||||||
|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牧野区建设中路388号 | |||||||||||
| 联系人:崔老师 | |||||||||||
| 联系方式:0373-3373936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名称: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鼎路56号东方陆港C栋14层 | |||||||||||
| 联系人:花鹏 | |||||||||||
| 联系方式:0371-53307955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花鹏 | |||||||||||
| 联系方式:0371-53307955 | |||||||||||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