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城市前锋大道(现状路-兴业路)道路排水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宜城市前锋大道(现状路-兴业路)道路排水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zchj/user%EF%BC%89%E6%88%96%E4%BE%9B%E5%BA%94%E5%95%86%E5%AE%A2%E6%88%B7%E7%AB%AF%E8%8E%B7%E5%8F%96%E9%87%87%E8%B4%AD%E6%96%87%E4%BB%B6%EF%BC%8C%E5%B9%B6%E4%BA%8E2025%E5%B9%B411%E6%9C%8812%E6%97%A509%E7%82%B930%E5%88%86%EF%BC%88%E5%8C%97%E4%BA%AC%E6%97%B6%E9%97%B4%EF%BC%89%E5%89%8D%E6%8F%90%E4%BA%A4%E5%93%8D%E5%BA%94%E6%96%87%E4%BB%B6%E3%80%82%3C/p%3E%3Cdiv%3E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B01XY-202509-HJGC1490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684-2025-00522
3、项目名称:宜城市前锋大道(现状路-兴业路)道路排水工程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396.96(万元)
6、最高限价:392.56(万元)
7、采购需求:
前锋大道位于襄阳市宜城市,该项目西起于现状前锋大道,东止于规划兴业路,设计路段长349.73m,实施起点与现状前锋大道顺接,桩号为K0+000,实施终点至兴业路,交叉口不包含在内,桩号为K0+321,实施长度321m。道路红线宽25m,其中车行道宽15m,两侧绿化侧分带宽度均为3m,两侧人行道宽度均为2m。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宜城市前锋大道(现状路-兴业路)道路排水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以及配套的采购、施工和竣工验收工作(EPC总承包模式)。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8、合同履行期限:工期:总工期120天。质保期:2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政府采购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工程施工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本项目工程设计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项目合同总金额的40%以上。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需提供相应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资格承诺函,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符合国家规定的财务的证明材料;(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以开启时间为准)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材料。信用承诺: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按约定提交相关材料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约定,提供书面宜城市政府采购投标人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的格式)。 (二)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1)供应商须满足下列资质条件之一: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④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2)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岩土工程)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 (2)施工资质:1)供应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新证乙级)及以上资质;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书面承诺);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有效的身份证,五大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持有有效身份证和上岗证或培训合格证书,其中安全员需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三)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响应。联合体参与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需均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规定;②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牵头方为施工单位;③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④组合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参与响应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参与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10月24日至2025年10月30日,每天00:00至12:00,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zchj/user%EF%BC%89%E6%88%96%E4%BE%9B%E5%BA%94%E5%95%86%E5%AE%A2%E6%88%B7%E7%AB%AF%3C/p%3E
3、方式:
(1)供应商在汇聚平台注册账户登录后,在首页供应商帮助中心—供应商投标客户端,点击“前往下载”,选择阳光招采等供应商客户端进行下载安装; (2)供应商登录客户端选择项目包段进行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下载采购文件; (3)供应商办理汇聚CA相关事宜可咨询:027-87268261,请供应商提前获取客户端操作手册熟悉操作流程。相关事宜可咨询客服QQ3640871873。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5年10月24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通过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上传)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11月1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供应商通过供应商客户端进入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中进行远程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信息发布媒体: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http://***/) 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官网(http://***/%EF%BC%89 2.以上所称供应商客户端是与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完成对接的供应商客户端。 3.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4.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支持创新、支持绿色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5.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以下简称“政采贷”)指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得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即可向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金融机构提出申请,金融机构依据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政采贷”业务政策:《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鄂财采发﹝2020﹞5号)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https://***/zcd/homepage%E3%80%82 6.供应商如对本项目或采购文件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项目代理机构咨询。 7.供应商在使用阳光招采供应商客户端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在线客服或拨打4006398178、027-87268261。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湖北宜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湖北省襄阳市宜城市雷河镇鑫源大道4号
联系方式:1398636599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襄阳市高新区内环路卧龙大道派客国际(襄轴家园)写字楼A-1栋10楼
联系方式:133298686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安娜、陈强
电 话:133298686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