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阆中市中医医院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建设项目检测服务采购
一、招标条件
本阎中市中医医院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建设项目检测服务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其他。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8400.5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7617.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783 平方米,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桩基基础、公共医疗养老建筑。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间中市中医医院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建设项目检测服务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中市中医医院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建设项目检测服务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来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类别范围须包含:见证取样检测类、主体结构工程检测类、建筑地基基础质量检测类、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检测类 或具备依据住建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建质规(2023)1号)核发的有效期内《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资质证书》,且资质证书检测内容包含: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地基基础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
(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24日09时00分到2026年10月08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磋商文件自2026年09月24日至2026年10月08日,上午09:00时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下列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本项目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现场获取:供应商的经办人携带加盖潜在供应商公章的单位介绍信原件(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资料均需加盖供应商鲜章)
现场获取来购文件,地址:成都市
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参与采购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注 供应商报名时须如实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如信息有变更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代理机构进行变更登记,如因供应商提供的信息错误导致对其参加的采购活动有影响,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09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四川成都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闻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09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四川成都市
七、其他
拟对阎中市中医医院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建设项目检测服务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竟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 采购项目编号:/
2. 采购项目名称:阎中市中医医院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建设项目检测服务采购。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其他。
三、采购项目简介
阆中市中医医院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建设项目检测服务采购,本项目共1个采购包。(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来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类别范围须包含:见证取样检测类、主体结构工程检测类、建筑地基基础质量检测类、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检测类或具备依据住建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建质规(2023)1号)核发的有效期内《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资质证书》,且资质证书检测内容包含: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地基基础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
(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4、本项目接受联合投标。
六、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磋商文件自2026年 09月24日至 2026年10月 08日,上午 09:00 时-17:00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下列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本项目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 200元/保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①现场获取供应商的经办人携带加盖潜在供应商公章的单位介绍信原件(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资料均需加盖供应商鲜章)现场获取采购文件,地址:四川成都市;
注:供应商报名时须如实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如信息有变更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代理机构进行变更登记,如因供应商提供的信息错误导致对其参加的采购活动有影响,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10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八、递交响应文件地点(磋商地点):四川成都市。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
联系人: 王 经 理
咨询电话:183-1119-6869
邮 箱:cg100143@[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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