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武宿国际机场三期改扩建工程空管工程电话软交换系统和空管本地光传输网设备采购 -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MHH1X250013)
发布时间:2025-10-30 15:40:31
一、招标条件
太原武宿国际机场三期改扩建工程空管工程电话软交换系统和空管本地光传输网设备采购 (招标项目编号:
MHH1X250013 )
,已由
中国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管理局
批准 (
关于太原武宿国际机场三期改扩建工程空管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
民航华北函 [2022] 274 号
) ),资金来源为
民航发展基金及自有资金
,出资比例为
民航发展基金79.16%,自有资金20.84%
,招标人为
中国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国民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与范围:
采购1套电话软交换系统(IMS),支持现状航管楼200门模拟电话和空管工作小区800门IP电话的接入;采购1套本地光环网,包含10G传输设备(SDH)、2.5G传输设备(SDH)、多业务接入传输设备(PCM)、网络传输管理平台以及其他配套设备,主要用于各独立台站业务节点间以及管制单位的语音和数据业务交互。完成上述设备到货、督导安装和调试、试运行、培训及售后服务工作,本招标项目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招标暂估金额:
17380000
(元人民币)
项目地址:
太原武宿国际机场
其它说明: (1)交货地点:太原武宿国际机场,具体位置由招标人现场指定。
(2)*交货期:合同生效后120天内具备发货条件。具体交货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后30天内运抵交货地点。
(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投标人所投SDH光传输设备、PCM设备、软交换设备均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
本项目接受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如为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须具有SDH光传输设备、PCM设备、软交换设备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专项产品唯一代理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2023年和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5)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10-31 10:00:00 - 2025-11-06 10:00:00
招标文件获取方法: 在线获取文件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https://***/
其它说明:
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11-20 14:30:0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现场递交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安门办公区(西城区广门南街甲68号)
其它说明: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其他公告内容
其他公告内容 :
投标人必须完成在https://***/%E8%8E%B7%E5%8F%96%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F%BC%9B%E5%9C%A8%E6%B0%91%E8%88%AA%E4%B8%93%E4%B8%9A%E5%B7%A5%E7%A8%8B%E5%BB%BA%E8%AE%BE%E9%A1%B9%E7%9B%AE%E6%8B%9B%E6%A0%87%E6%8A%95%E6%A0%87%E7%AE%A1%E7%90%86%E7%B3%BB%E7%BB%9F%EF%BC%88https://zbtb.caac.gov.cn%EF%BC%89%E7%BD%91%E4%B8%8A%E5%AE%8C%E6%88%90%E6%B3%A8%E5%86%8C%E5%92%8C%E6%8A%95%E6%A0%87%E7%99%BB%E8%AE%B0%EF%BC%8C%E5%B9%B6%E8%8E%B7%E5%8F%96%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F%BC%8C%E4%B8%A4%E4%B8%AA%E5%B9%B3%E5%8F%B0%E5%9D%87%E8%8E%B7%E5%8F%96%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5%90%8E%E6%96%B9%E5%8F%AF%E5%8F%82%E4%B8%8E%E6%9C%AC%E9%A1%B9%E7%9B%AE%E6%8A%95%E6%A0%87%E3%80%82%E4%B8%A4%E4%B8%AA%E5%B9%B3%E5%8F%B0%E8%8E%B7%E5%8F%96%E7%9A%84%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4%B8%8D%E4%B8%80%E8%87%B4%E6%97%B6%EF%BC%8C%E4%BB%A5%E6%B0%91%E8%88%AA%E4%B8%93%E4%B8%9A%E5%B7%A5%E7%A8%8B%E5%BB%BA%E8%AE%BE%E9%A1%B9%E7%9B%AE%E6%8B%9B%E6%A0%87%E6%8A%95%E6%A0%87%E7%AE%A1%E7%90%86%E7%B3%BB%E7%BB%9F%EF%BC%88https://zbtb.caac.gov.cn%EF%BC%89%E8%8E%B7%E5%8F%96%E7%9A%84%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4%B8%BA%E5%87%86%E3%80%82%EF%BC%89%EF%BC%9B%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8%8E%B7%E5%8F%96%E5%85%B7%E4%BD%93%E8%A6%81%E6%B1%82%E8%AF%A6%E8%A7%81%E2%80%9C%E6%B0%91%E8%88%AA%E4%B8%93%E4%B8%9A%E5%B7%A5%E7%A8%8B%E5%BB%BA%E8%AE%BE%E9%A1%B9%E7%9B%AE%E6%8B%9B%E6%A0%87%E6%8A%95%E6%A0%87%E7%AE%A1%E7%90%86%E7%B3%BB%E7%BB%9F%EF%BC%88https://zbtb.caac.gov.cn%EF%BC%89%E2%80%9D%E4%B8%AD%E6%9C%AC%E9%A1%B9%E7%9B%AE%E7%9A%84%E6%8B%9B%E6%A0%87%E5%85%AC%E5%91%8A%E3%80%82%3Cp%3E 本次招标公告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EF%BC%89%E3%80%81%E6%B0%91%E8%88%AA%E4%B8%93%E4%B8%9A%E5%B7%A5%E7%A8%8B%E5%BB%BA%E8%AE%BE%E9%A1%B9%E7%9B%AE%E6%8B%9B%E6%A0%87%E6%8A%95%E6%A0%87%E7%AE%A1%E7%90%86%E7%B3%BB%E7%BB%9F%EF%BC%88https://zbtb.caac.gov.cn/index.html%EF%BC%89%E3%80%81%E4%B8%AD%E5%9B%BD%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7%BD%91%EF%BC%88http://www.ccgp.gov.cn/%EF%BC%89%E4%B8%8A%E5%8F%91%E5%B8%83%E3%80%82%3Cp%3E 本项目监督部门:中国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管理局;地址:北京首都机场;电话:010-64597108
潜在投标单位必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递交投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应至少有一个联合体成员下载招标文件)
七、公告发布媒介
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中国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
地址:
民航华北空管生产运行中心(北京市顺义区天竺镇四纬路与一经路交叉口)
联系人:
刘雅巍
联系电话:
010-64591345
电子邮件:
异议联系部门:中国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联系人:李焱;电话:010-64591165
传真:
无
网址:
无
招标人账号:
无
招标人开户行:
无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中国民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顺义区首都机场二纬路中国服务大厦C区四层402室
联系人:
夏学超(异议联系人)、楼大为、徐超
联系电话:
18600215500(异议联系电话)、13701374188
电子邮件:
zxsbxxc@126.com(异议联系邮箱)
传真:
无
网址:
无
招标代理机构账号:
无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行:
无
声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招标项目交易中心仅提供招投标信息及开、评标场所等见证服务,不具有行政监督管理责任,
招标过程由招标人负责组织及解释。招标人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如有违法违规行为,招标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