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亭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 39号令)等有关规定,经乐亭县人民政府批准,我单位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乐亭县 一 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 宗地的基本情况和相关指标要求:
| 公告号 | 宗地 编号 | 宗地 位置 | 规划 用途 | 土地 面积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宗地价 (万元) | 增价幅度 宗地价(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建筑 限高 | 绿地率 |
| 乐告字 [202 6 ] 002 号 | 130225004073GB00025 | 河北乐亭经济开发区滨海村地东侧、乐亭县鑫锂镁仓储有限公司北侧 | 工业用地 | 92191.20 平方米 (合 138.29 亩) | ≥0.8 | ≥40% | ≤45 米 | ≤10% | 50 年 | 1825.3858 | 1825.3858 | 13.9 |
| 备注 | 本宗地块有地上附着物评估值为 21.65万元,与土地一并出让单独缴纳。 |
二、竞买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 、 自然人 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只接受中文书面申请、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出让的地块为工业用地 “标准地”,按照《乐亭县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实施方案》执行。具体各项控制指标详见出让文件。本次出让的地块具体各项控制指标详见出让文件。 五、获取拍卖文件时间和地点: 申请人可于 202 6 年 01 月 21 日至 202 6 年 02 月 09 日到河北鸿德拍卖有限公司获取拍卖文件, 202 6 年 01 月 21 日至 202 6 年 02 月 09 日工作时间向河北鸿德拍卖有限公司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2 6 年 02 月 09 日 16时;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符合申请条件的 河北鸿德拍卖有限公司 将在 202 6 年 02 月 09 日 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 202 6 年 02 月 10 日 15 时,在 乐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进行 。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拍卖不再组织踏勘现场,有意竞买者自行踏勘现场。 (二)本次拍卖出让公告内容如有变化,将按规定在《唐山劳动日报》和中国土地市场网或其他新闻媒体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 (三) 申请 人可以到现场踏勘拍卖出让地块。竞买人提交竞买申请,即视为竞买人对拍卖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 四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 张女士 联系电话: 18617532078 乐亭县公 共资源交 易中心 河北鸿德拍卖有限公司 二 0二 六 年 一 月 二十一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