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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浦县-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霞浦县台湾精致农业生产示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市政工程)一台湾风情一条街展销 区街面提升工程、崇儒台湾精致农业展销区人居环境整治(监理)的中标结果公告 NEW 中标结果公告

宁德市 公开招标 2025年0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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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霞浦县台湾精致农业生产示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市政工程)一台湾风情一条街展销 区街面提升工程、崇儒台湾精致农业展销区人居环境整治(监理)(项目名称)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霞浦县台湾精致农业生产示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市政工程)一台湾风情一条街展销 区街面提升工程、崇儒台湾精致农业展销区人居环境整治(监理)(项目名称)已由霞浦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霞浦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变更霞浦县台湾精致农业生产示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霞发改审批(2024)132号、霞浦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霞浦县台湾精致农业生产示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市政工程)一台湾风情一条街展销区街面提升工程、崇儒台湾精致农业展销区人居环境整治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霞发改审批(2025)5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霞浦县崇儒畲族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资金及地方财政统筹,招标人为霞浦县崇儒畲族乡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永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霞浦县崇儒乡。

2.2工程建设规模:(一)台湾风情一条街展销区街面提升工程为旧路改造4条道路,改造路线总长度为994.264m,设计速度为15km/h,下村耕作路红线宽度为6.5m,其余道路采用旧路加铺沥青罩面。具体内容如下:①其中下村耕作路起点接崇儒中心桥,路线由北向南布设,终点位于下村,路线设计长度566.553m;②现路一起点接省道S201,由东向西布设,终点衔接崇儒廊桥,路线设计长度105.933m;③现状路二起点接崇儒中心桥,路线由北向南布设,终点衔接现状沥青混凝土路面,路线设计长度193m;④现状路三起点接省道S201,由东向西布设,终点衔接现状路二,路线设计长度128.778m。(二)崇儒台湾精致农业展销区人居环境整治具体内容如下:①改造人行道起点南起崇儒畲山茶业,北至崇儒卫生院,总长共计609.807m;②道路提升改造包含两条步道,步道一起点衔接下村村耕作路,终点与步道二相交,路线呈南北走向,全长484.747m;步道二起点衔接现状土路,终点衔接崇儒中心桥,路线呈南北走向,全长144.492m;③环境整治改造位于崇儒乡集镇街道两侧及河道沿线,主要对现有建筑外观提升以及对主路两侧空置地块、河道沿线提升改造等。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规定的隶属于本招标项目的全部工程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工程质量保修期阶段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管理和安全、合同、信息和现场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保修等阶段的相关工程服务。

2.4建筑安装工程费:暂按668.5767万元(最终以经有权部门最终审定的本工程施工结算总造价为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费的计费额)。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国家发展改革委 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及结合市场行情(下浮系数为25%)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暂定为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210853元×1.0(专业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高程调整系数)×(1-25%)=158140元。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180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和相关工程监理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丙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要求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监理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本项目所需专业工程类别)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闽建[2017]9号文件规定,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2)有关于涉及工程质量安全文明黑名单制度的按《关于废止涉及“黑名单”制度相关文件的通知》(闽建建[2021]2号)的要求执行。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EF%BC%89%E9%87%87%E5%8F%96%E6%97%A0%E8%AE%B0%E5%90%8D%E6%96%B9%E5%BC%8F%E5%85%8D%E8%B4%B9%E4%B8%8B%E8%BD%BD%E7%94%B5%E5%AD%90%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7%AD%89%E7%9B%B8%E5%85%B3%E8%B5%84%E6%96%99%E3%80%82%E6%9C%AC%E6%8B%9B%E6%A0%87%E9%A1%B9%E7%9B%AE%E7%94%B5%E5%AD%90%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4%BD%BF%E7%94%A8%E6%96%B0%E7%82%B9%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5%88%B6%E4%BD%9C%E8%BD%AF%E4%BB%B6%EF%BC%88%E7%A6%8F%E5%BB%BA%E7%89%88%EF%BC%89%E6%89%93%E5%BC%80%E3%80%82%E6%8A%95%E6%A0%87%E4%BA%BA%E8%8E%B7%E5%8F%96%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5%90%8E%EF%BC%8C%E5%BA%94%E6%A3%80%E6%9F%A5%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7%9A%84%E5%90%88%E6%B3%95%E6%9C%89%E6%95%88%E6%80%A7%EF%BC%8C%E5%90%88%E6%B3%95%E6%9C%89%E6%95%88%E7%9A%84%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5%BA%94%E5%85%B7%E6%9C%89%E6%8B%9B%E6%A0%87%E4%BA%BA%E5%92%8C%E6%8B%9B%E6%A0%87%E4%BB%A3%E7%90%86%E6%9C%BA%E6%9E%84%E7%9A%84%E7%94%B5%E5%AD%90%E5%8D%B0%E7%AB%A0%EF%BC%9B%E6%8B%9B%E6%A0%87%E4%BA%BA%E6%B2%A1%E6%9C%89%E7%94%B5%E5%AD%90%E5%8D%B0%E7%AB%A0%E7%9A%84%EF%BC%8C%E9%A1%BB%E9%99%84%E6%8B%9B%E6%A0%87%E4%BA%BA%E5%AF%B9%E6%8B%9B%E6%A0%87%E4%BB%A3%E7%90%86%E6%9C%BA%E6%9E%84%E7%9A%84%E6%8E%88%E6%9D%83%E4%B9%A6%E3%80%82%3C/p%3E%3Cp%3E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3000元【根据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不适用于免缴投标保证金政策,且投标保证金元仅限于使用现金形式提交,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属于适用免缴投标保证金情形的投标人,《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中投标保证金金额按0元填写;不属于适用免缴投标保证金情形的投标人按3000元填写。】。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http://***/)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霞浦县崇儒畲族乡人民政府

地址:霞浦县崇儒畲族乡崇儒街1号,邮编:3551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3-8735096,传真:/

联系人:章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永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置业小区11号楼4梯2层,邮编:3521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3-2657701,传真:/

联系人:小李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ttp://***/

联系电话:4009980000、0593-225023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霞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霞浦县太康路105号

联系电话:0593-885973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霞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霞浦县松港街道赤岸大道牛濑43号(霞浦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层)

联系电话:0593-888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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