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沈阳急救中心车载智能导航设备采购(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0月17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100-07798
项目名称:沈阳急救中心车载智能导航设备采购(二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440000
最高限价(元):1440000
采购需求:查看
1、设备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 名称 | 技术要求 | 数量 |
1 | 5G车载平板 | 1、中央处理器:核心内核数≥8核心,主频≥2.4GHZ;2、内存:运行内存≥8GB;3、存储:存储空间≥128GB;▲4、操作系统:Android 12以上(提供实物系统照片);▲5、通讯网络:支持2G/3G/4G/5G网络,支持全网通,支持SA/NSA网络(提供支持5G设备实物系统显示照片);6、SIM卡:≥1张;7、TF卡:≥1TB,支持外置TF卡;8、电池:支持拆卸,电池容量≥10000mAh;9、屏幕尺寸:≥8英寸;10、分辨率:≥800*1280 亮度:≥450cd/㎡;11、触摸屏:支持湿手触摸,手套触摸;▲12、定位模块:北斗定位模块(提供第三方检测证书及检测报告);13、水平精度≤5米,垂直精度≤5米;14、重力感应:支持;15、陀螺仪:支持;16、指南针:支持;17、光感:支持;18、距离感应:支持;19、NFC:支持;20、USB接口:≥1个Type-A 接口;21、Type-C接口:≥1个Type-C 接口;22、网口:≥1个RJ45网络接口;23、DC:支持DC接口,≥5V/2A ;24、车载电源接口:支持航空带锁插口;25、车载电源:支持ACC/正极/负极接头,并支持ACC ON/ACC OFF状态监控;26、提供产品生产企业所投型号产品的3C证书,加盖生产企业公章;27、终端保证急救行业专用车载软件Root权限,保证软件持续首屏运行,不允许软件强制退出;▲28、提供产品生产企业所投型号产品出具第三方具备CMA或CNAS认证标识的IP6X/IP7X检测报告▲29、提供产品生产企业所投型号产品出具第三方具备CMA或CNAS认证标识的ROSH检测报告▲30、提供产品生产企业所投型号产品出具第三方具备CMA或CNAS认证标识的工作温度-35℃~70℃/存储温度-40℃~80℃检测报告▲31、提供产品生产企业所投型号产品出具第三方具备CMA或CNAS认证标识的工作电压9V-36V检测报告★32、每台平板需提供配套的智能车载软件33、智能车载软件参数要求:33.1车载软件基于Android操作系统开发,要求支持9.0及以上版本Android操作系统。33.2与指挥调度系统一体化运作33.2.1与中心受理台软件有机结合,受理员可实时监控救护车的运行状况和任务状态,准确掌握急救资源;33.2.2当受理员确定现场地点/等车地点后,系统自动测算可被调派救护车的距离远近,并按就近原则排序推荐最近救护车出动;33.2.3受理员发送派车指令时,系统自动通过无线通信网络将派车单发送到随车信息终端,终端自动声音提示;33.2.4系统给救护车发送调度指令时,同时发送主叫电话信息到信息终端,随车人员可直接拨打,并与病家通话;33.2.5调度员可在受理台上直接点击救护车,与该车建立语音通话;33.2.6系统通过车载信息终端掌握救护车、出车人员的上下班信息、运转状态信息,可进行工作统计,包括出车时间、到达时间、完成时间、上下班时间等等,为领导管理提供科学依据,便于调度和管理。★33.3定位功能:33.3.1单一支持北斗定位(包括经度、纬度、高度、速度、方向、时间)并将位置信息发送到120指挥中心,不能支持GPS定位;33.3.2发送间隔可由中心灵活设置。33.4信息交互功能:33.4.1可接收120指挥中心发送来的调度指令、通知并显示提示;33.4.2可按键反馈急救过程中的状态信息(接受指令、驶向现场、到达现场、病人上车、到达医院、途中待命、站内待命等),状态管理符合现有系统运作流程。33.4.3病人上车选择送往医院后,系统通过AI语音机器人功能自动拨打该医院电话,告知相关信息,产生费用根据实际情况收取。33.5通话功能:33.5.1电话权限受中心控制;33.5.2主叫电话、联系电话、医院电话等随指令实时改变,并可点击图标直接呼出;33.5.3提供快捷键的电话簿功能;33.5.4车载具备通话功能,并具备录音功能,录音文件可导出。33.6导航功能:33.6.1可以根据接收到的每一条指令自动为每一次任务确定从出发地点到目的地的最适合的路线(提供多种路径计算方式);33.6.2可在车辆行驶中语音提示道路和方向选择;33.6.3使用互联网地图,导航过程中显示提供实时路况。33.7管理功能:33.7.1支持人员通过输入工号通知中心上班,现有120急救系统中人员的状态相应改变;33.7.2支持查看通知单与历史命令单信息功能;33.7.3可以查看已登记的本车上班人员的信息、本车实际标识、所属机构名称。★33.8要求投标单位所供产品与沈阳急救中心现行指挥调度系统实现功能对接,接口采用https协议,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任务工单接收、急救车经纬度回传、急救任务状态改变、转送医院回传、通知信息接收、所属分站人员上下班操作等。与现行指挥调度系统对接需要支付给现行指挥调度系统厂家的接口开发、安装、调试、部署、维护等费用,平均每台设备在2500元左右,此费用全部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34、根据业务需求,5G车载平板设备需进行以下系统接口开发:34.1基本配置:34.1.1根据设备imei获取设备绑定信息;34.1.2获取当前中心配置基本信息;34.1.3获取服务器系统时间;34.1.4获取APP最新版本;34.1.5获取系统字典配置。34.2定位模块:上传设备当前位置信息34.3车辆检查:34.3.1获取车辆检查信息;34.3.2添加车辆检查信息。34.4任务模块:34.4.1获取当前车辆任务信息;34.4.2计算任务到达现场的预估距离;34.4.3修改患者人数;34.4.4修改车辆任务状态;34.4.5获取车辆历史任务;34.4.6更新任务中医院选择弹框状态;34.4.7根据任务id查询任务详情;34.4.8根据中心id查询医院列表;34.4.9更新任务送往医院。34.5登录上下班模块:34.5.1人员上班、车辆上班;34.5.2人员下班、车辆下班;34.5.3查询上下班人员信息;34.5.4根据员工编号查询员工信息。34.6通知模块:34.6.1根据车辆id查询通知记录;34.6.2修改通知消息阅读状态。34.7日志、文件模块:34.7.1车载文件上传;34.7.2更新文件上传路径。 | 160套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70天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 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26日18时00分至2025年10月11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10月17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子响应/投标文件递交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至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4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数字认证证书;请供应商登录账号后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请填写好联系人,联系方式,以便后续发布更正公告后及时书面通知到供应商;如未留相关信息,导致更正公告无法书面通知到,将视同供应商已知晓该更正公告内容。 2、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开标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形式同时执行,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报价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上传和提交。 3、关于解密时间:供应商须自行携带电子设备,开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应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 4、关于未使用的备份文件退还方式:供应商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结果公告发布之后可到代理机构领取备份文件。 5、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操作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常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急救中心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八马路137号
联系方式:马老师 024238659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弘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224-1号
联系方式:024-24345888
邮箱地址:HLZB2009@163.com
开户行:工商银行沈阳皇姑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弘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3010090092000729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苗雯、李青峻
电 话:024-24345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