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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市区一体化协同办公平台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南山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拟对南山区市区一体化协同办公平台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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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南山区市区一体化协同办公平台项目
合同金额(元):34394625.00
中标供应商:腾云悦智科技(深圳)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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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第一条 关于原合同附件一《项目建设内容及分项报价表》中部分内容的变更 项目建设过程中,根据项目实施实际情况,需对原合同附件一《项目建设内容及分项报价表》中的部分功能进行核减、核增。变更内容详见附件《项目建设内容及分项报价变更汇总表》。 本次变更核减费用合计¥77,500.00元(大写:人民币柒万柒仟伍佰元整),核增费用合计¥70,000.00元(大写:人民币柒万元整)。变更前合同总金额与变更后合同总金额(含税)减少¥7,500.00元,为¥34,286,125.00元(大写:人民币叁仟肆佰贰拾捌万陆仟壹佰贰拾伍元整)。 第二条 关于原合同“第二条 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有关条款的变更和补充 (一)原合同“第二条 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中第(一)项的内容变更为: (一)合同总金额调整(含税)为¥34,286,125.00(大写:人民币叁仟肆佰贰拾捌万陆仟壹佰贰拾伍元整)。包括设备费、软件费、税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调试费、培训费、计量及技术服务费和不可预见费等一切费用。项目实际支付总额以第三方造价单位最终审核的结(决)算审定价为支付依据。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安装设备根据实际需求数量和软件开发功能点可能会有调整,如需要增加设备或功能点的(对冲后新增不超过总合同金额5%),乙方须无条件配合。乙方调增调减工作量后,对冲金额超出签约合同价5%以内的,结算不做调整。货物到货安装以后,甲方可根据实际工作需求调整安装位置,由此所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合同总金额不作调整。 (二)原合同“第二条 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中第(二)项的内容变更为: (二)甲方按以下约定,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 【合同首期款】合同签订且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后1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首付款¥17,197,312.5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柒佰壹拾玖万柒仟叁佰壹拾贰元伍角); 【合同初验款】根据本合同的验收条款约定,完成项目初验,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后15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初验款¥10,231,587.50 (大写:人民币壹仟零贰拾叁万壹仟伍佰捌拾柒元伍角); 【合同尾款】根据合同的验收条款约定,完成项目终验并通过结(决)算后,乙方将按照规定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本合同总金额3%的履约保函,甲方收到乙方履约保函后15日内,以第三方造价单位最终审核的结(决)算审定价为支付依据,结合乙方履约情况,扣除乙方违约金,核算出应付合同尾款额度,凭乙方开具的发票,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应付合同尾款。 本项目免费维护期满后15日内,甲方无息退还乙方履约保函。 乙方未提交与当期支付款项金额等值的合法有效发票或收款账号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因甲方使用政府财政资金,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提出申请手续后,因财政拨款问题或者乙方原因导致的逾期支付,不视为甲方违约,乙方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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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1.因区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支持市可信平台的登录方式,当前已完成同一账号登录市区两级系统,无需再对接市可信统一身份认证模块信任区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的部分功能,兹提出市可信统一身份认证模块信任区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模块的认证鉴权接口、设置票据接口和应用退出接口模块核减。 2.因区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已具备相似的账号管理和删除用户接口功能,已满足客户使用需求,无需再建设账号管理和删除用户接口功能,兹提出账号管理和删除用户接口模块核减。 3.因业务单位对统一身份认证系统提出新需求,为满足业务单位使用需求,兹提出新增政务微信扫码登录(政务微信授权对接)、短信登录(短信服务对接)、政务微信通信录权限管理(增加权限、取消权限)三个模块。 因此,需进行适当调减,并增加新的功能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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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期限:从2025年09月08日至2025年09月15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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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深圳市南山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园路2号区政府大楼10楼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南山区财政局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12017号劳动大厦9楼
联系电话:0755-86673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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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合同备案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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