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县2025年度国家制种(大豆)大县奖励资金大豆育繁种机械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东平县2025年度国家制种(大豆)大县奖励资金大豆育繁种机械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系统领取电子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8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923000202502000149
交易编号:DP-ZC-20250805-01-01
项目名称:东平县2025年度国家制种(大豆)大县奖励资金大豆育繁种机械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06.50万元
最高限价:206.50万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东平县2025年度国家制种(大豆)大县奖励资金大豆育繁种机械设备采购、供货、安装及与之相关服务。
供货安装期:合同签订后20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甲方使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为大型企业的,须以合同分包的形式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且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给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比例不低于45%,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合法经营者,具备相应的供货、安装及售后服务能力;
4.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报价;至报价截止时间,投标人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自2025年8月7日起至2025年8月13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2.地点:投标人须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系统领取招标文件。
3.方式:投标人需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内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各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还须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www.taggzyjy.com.cn/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6288116;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前,同步查看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及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人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确保完全一致。
四、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8月2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注: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媒体: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2.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2.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2.3行政监督部门:东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联系电话:0538-2858759
2.4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尹经理、李经理联系方式:0538-2828180
2.5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招标人支持本项目中标人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投标人可登录“https://www.ccgp-shandong-rz.cn/” 了解相关政策。
2.6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存在取消和终止招标的可能,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报价过程中须充分考虑预采购项目的风险,后期因项目取消和终止产生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东平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泰安市东平县香山街12号
联系人:彭主任
联系方式:0538-2825926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东平县金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尹经理、李经理
地址:东平县东平街道平湖路399号
联系方式:0538-28281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