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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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研究,对 榕江县城防洪能力提升治理项目(第四标段排涝工程场坝泵站部分) 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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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 2.1 项目名称:榕江县城防洪能力提升治理项目(第五标段排涝工程富民泵站部分) 修改为: 2.1 项目名称:榕江县城防洪能力提升治理项目(第四标段排涝工程场坝泵站部分) 二、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4(3)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 项目经理(5分) 提供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中级职称得2分,高级职称得5分,并提供近1个月缴纳养老保险;少一项或者不提供不得分。(提供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制作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提供不齐全和无效的证件不得分)。 修改为: 提供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5分;并提供近1个月缴纳养老保险;少一项或者提供不全不得分。(提供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制作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提供不齐全和无效的证件不得分)。 三、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4(3)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 技术负责人(5分) 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职称得2分,高级职称得5分,并提供近1个月缴纳养老保险。(提供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制作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提供不齐全和无效的证件不得分)。 修改为: 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得5分,并提供近1个月缴纳养老保险。(提供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制作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提供不齐全和无效的证件不得分)。 四、本项目开标时间、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延至2025年11月12日09:30分。 五、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4(3)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 其他主要人员(6分)
六、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4(6)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项目经理和主要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驻场承诺书(2分)
七、原招标公告 8.行政监督部门 本次招标的行政监督部门名称 :行政监督部门:榕江县水务局 地址:榕江县 联系电话:0855-6622080 修改为: 行政监督部门: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水务局,地址:贵州省凯里市韶山南路11号,电话:0855-8222194。 八、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 8.行政监督部门 本次招标的行政监督部门名称 :榕江县水务局、榕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 :榕江县电 话 :0855-6622080、0855—6622327. 修改为: 8.行政监督部门: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水务局,地址:贵州省凯里市韶山南路11号,电话:0855-8222194 九、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5投诉 投诉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 :榕江县水务局、榕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855-6622080、0855—6622327 地址:榕江县 修改为: 投诉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水务局 电话:0855-8222194 地址:贵州省凯里市韶山南路11号 十、修改从新上传部分拦标价及主要工程单价的通知,请投标人自行下载。 十一、3.3.1投标有效期60日(2025-10-22至2025-12-20)修改为:(2025-11-12至2026-01-10) 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出的澄清文件与变更通知等内容做好投标准备,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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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江县河道管理站(贵州贵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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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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