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银基国际旅游度假区(巴山金谷-夜游街区)夜游街区地块EPC工程总承包(HBSJ-202411FJ-253001001)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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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SJ-202411FJ-253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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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宜昌银基国际旅游度假区(巴山金谷-夜游街区)已由宜昌市伍家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410-420503-04-01-124150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昌筑景文旅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宜昌筑景文旅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宜昌市合益路与夷凤路交汇
建设规模:包括但不限于:基础工程、主体工程、钢结构工程、幕墙工程、装饰装修、道路工程、场平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暖通、消防工程、照明工程、管线综合工程、绿化工程、道路交通标识标牌系统、智慧景区、弱电及智能化工程、亮化工程、园林景观、展陈、舞台机械制作及安装、设备(含特种设备)、服道化制作、BIM设计、临时施工用水、临时施工用电、临时道路、施工围挡(5m)、大门、正式电力设计等。各阶段的设计深度应满足国家、地方行政主管部门现行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要求。总占地面积约80亩,总建筑面积约33000平方米,具体面积以工规证面积为准。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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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设计招标范围:设计内容由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等相关技术资料,进行所有工程范围内所需的全部设计,并完全达到施工要求,同时应在完全满足招标人要求的前提下优化设计控制工程投资,直至满足招标人控制目标。其内容包含不限于建筑方案深化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景观设计、主题包装设计、给排水设计、电气设计、正式电力设计、消防设计、暖通设计、人防设计(如有)、室内精装设计、幕墙设计(含门窗)、建筑泛光照明专项设计、绿色建筑、基坑及边坡支护设计、海绵城市设计、弱电智能化、标识设计(户外、室内及楼栋标识)、综合管网设计、二次机电设计(机电咨询+修改)、BIM设计(正向设计)、钢结构深化设计,附属工程设计。艺术创意制作设计:机械系统、威亚设备系统、多媒体系统、音响系统、灯光系统、水秀系统、威亚设备系统、美学空间、服道化制作、总控设计等施工图设计服务、施工图第三方审查。满足其最终交付、运营期间所有设计内容。施工招标范围:具体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场地平整、临时道路、临时水电(含用电高压、水报装及手续办理)、施工围挡(5m)、大门、10KV高压线拆改、土石方工程、基础工程(含桩基、基坑支护、土方等)、主体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主题包装工程、保温涂料工程、门窗幕墙工程、园林景观工程、市政道路工程、铺装工程、艺术墙面工程、食品服务区/厨房工程、展示陈列工程、公区及样板房精装修工程、管线综合工程、栏杆工程、标识标牌工程、智慧景区工程、亮化工程、外遮阳工程、地下室地坪(包括划线、地下室交通设施及标识工程)、人防工程、入户门、防火门、电梯设备及安装、舞台机械、灯光、音响工程、威亚设备工程、多媒体工程、灯光工程、水秀工程、美学空间工程、总控电气施工工程、安装工程(包括强电系统、防雷接地系统、给水系统、排水系统、雨水系统、防排烟系统、弱电系统、消防报警系统、防火门状态监控系统、消防设备电源状态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可燃气体报警系统、气体灭火装置系统、有害气体报警系统、喷淋系统、消火栓系统、空调系统、绿建节能、雨水回收系统、附属工程、创意制作:舞台机械系统、威亚设备系统、多媒体系统、音响系统、灯光系统、水秀系统、威亚设备系统、美学空间、总控智能电气系统、竣工后缺陷修复工程等。以及完成内容相配套的工期、质量、安全、造价及现场、资料的管理和档案移交直至综合验收交付使用全过程的所有工作。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38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10-10 合同估算价:320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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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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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②:①(如为联合体投标,则指承担设计任务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②(如为联合体投标,则指承担施工任务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①+②:①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指承担设计任务单位)近五年(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向前推算)独立或以联合体身份至少承接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75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设计项目(含EPC项目中的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县级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标公示或公告截图,若提供EPC业绩,除上述证明材料外,须额外提供联合体协议,证明其工作内容);②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指承担施工任务单位)近五年(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向前推算)至少完成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3亿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类施工项目(含EPC项目中的施工)业绩。(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或其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县级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标公示或公告截图,若提供EPC业绩,除上述证明材料外,须额外提供联合体协议,证明其工作内容); (4)投标人拟派人员要求: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要求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中标后仅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和中标后仅承担本项目的承诺函,格式自拟);②设计负责人:具备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要求注册在投标人单位);③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要求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④技术负责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高级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8年以上。上述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其余岗位人员不得互相兼任,所有人员应为本单位员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5)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单位数量不超过3家,且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单位;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和投标保证金须由牵头人提交; (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5)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7)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单位数量不超过3家,且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单位;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和投标保证金须由牵头人提交; (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5)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7)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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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8月13日至2025年08月1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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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9月05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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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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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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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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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