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博物馆“昆明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整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SSZB-CG20260003)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昆明市
一、招标条件
本昆明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整理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100354058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最高限价:27万元,招标人为昆明市博物馆。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昆明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整理服务项目1项;预算金额:27万元;最高限价:27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昆明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整理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昆明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整理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或注册,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 良好的商业信誉: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
([链接])”网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链接])”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登录上述网站查询,并将查询结果交由磋商小组评审。
2.2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①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无需针对本项目或本项目采购人);
②提供2023年~2025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其报表(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事业单位可仅提供内部财务报表新成立企业,若成立时间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满1年的,可仅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备注:上述①、②两种证明方式满足其中一种即可。
3、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原件;
4、供应商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依法纳税的证明材料:2025年1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依法纳税证明(以税款所属时期为准。成立时间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满1年的,可仅提供纳税申请材料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应纳税额为零时,证明材料可为税务系统打印的申报表)。
4.2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证明材料:2025年1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以费款所属时期为准。成立时间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满1年的,可仅提供社保申报材料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否则均视为无效。应提供《供应商关联企业情况声明》原件。
7、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原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23日12时00分到2026年10月08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1、时间:2026年09月23日至2026年10月08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周末除外)。2、售价:人民币600.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09日14时00分
六、开标时间:2026年10月09日14时00分
注:(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许工
电话:13051951971
邮 箱:zhaobiao0325@[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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