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2025NCZ002798
项目编号:D6400000141100442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中西医结合医院兴庆区解放西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装修改造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元):550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5228259.87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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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中西医结合医院兴庆区解放西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装修改造工程项目 |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西医结合医院兴庆区解放西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装修改造工程项目 | 装修工程 | 1 | 具体详见已上传工程量清单 | 5500000.00 |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5500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100 个日历日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满足采购 需求的前提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产品采购品目清单按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执行。 (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3)①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②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及《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 号)规定,不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采购包,货物、服务采购项目应给予小微企业 5%的价格扣除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③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④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供应商如符合以上政策标准,应提供声明函,未提供者不予以认定(自然人无须提供以上声明函)。 (4)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的通知(宁财规发〔2021〕10 号),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自主确定是否采用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自主选择金融机构、融资方式等,凭借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参与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申请融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组织许可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2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 3.3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3.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3.5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3.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3.7投标企业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8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拒绝大型企业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函中必须明确本单位企业类型。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09-09 09:48:40 至 2025-09-16 23:59:59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9-24 09:00:00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五、开启
时间:2025-09-24 09:00:00(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请于规定时间内持 CA 认证锁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 CA 认证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按系统提示在线下载招标文件。 2.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3. 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报名前须办理 CA 锁及电子签章(含公章及法人章),并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 本。办理 CA 证书及 CA 证书升级更新事宜请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 首页快捷入口“CA 办理”模块查看。 4. 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供应商开标时不用到开标现场,通过网上在线参与开标,完成远程投标文件解密。解密要求:①投标供应商使用 CA 锁进行远程解密,解密的 CA 锁与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的 CA 锁须为同一个 CA 锁,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解密时间 30 分钟),未在规 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参与后续投标流程。具体操作流程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操作手册--宁夏不见面开标系统--政府采购操作手册--(投标供应商),如有疑问,致电软件公司 0951-6891120、4009980000 或加入技术支持 QQ 群 311870151 获得帮助。 5.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或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代理 机构及采购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 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怀远东路499号
联系方式: 0951-39232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 银川市上海东路建设大厦9楼9E,9F
联系方式: 0951-8571501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宋宾
电话: 0951-3923239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赵先生、张女士
电话: 0951-8571501
采购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
代理机构:
发布日期: 2025-09-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