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厦门市中医院改造项目(设计“评定分离”) 已由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25年第十九批市级基建项目前期工作计划的通知》(厦发改投资[2025]300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厦门市中医院 ,建设资金来源为 财政投融资项目 ,招标人为 厦门市中医院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设计 采用“评定分离”办法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湖里区仙岳路1739号厦门市中医院总院一期门急诊大楼、湖里区江头东路339号厦门市中医院(南区住院综合楼) 。
2.1.2.工程建设规模: 改造内容:包括总院一期门急诊大楼和南区住院综合楼,共2栋楼室内改造和总院部分室外,总改造建筑面积9.51万平方米,不新增建筑面积和床位数,其中总院一期门急诊大楼病房楼改造建筑面积79156.45㎡,南区住院综合楼改造建筑面积15943.55㎡,室外工程改造面积8000㎡;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79156.45㎡,最高建筑高度约66米;具体主要涉及室内拆除工程、室内改造、室外工程、医疗设备和智慧病房设备采购等。具体详见本项目发包人要求,最终设计要求及规模以相关单位批复为准 。
2.1.3.投资总额:人民币 29225.98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20899.58 万元。
2.1.4.最高投标报价限价:设计费最高投标报价限价为 841.4306万 元,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勘察最高投标报价限价为 / 元。
2.2.招标范围与内容
2.2.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
2.2.2.招标类型: 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
2.2.3.招标范围: 方案设计(含投资估算)、平面方案优化、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专项设计、BIM检测优化设计、结构加固设计及各类二次深化设计)、各专业技术方案经济性分析、估算、概算文件的编制和修正工作、设计文件汇总并配合业主进行前期手续办理、后续设计服务阶段的设计服务工作(包括根据运营需求进行设计调整以及施工配合) 。
2.2.4.内容:
(1)设计内容: 建筑安装工程、结构加固工程、装修工程、室外总体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绿化景观工程、标识导视系统、声学设计、为完成本工程设计的方案设计(含投资估算)、方案优化、初步设计(含编制概算)、施工图设计、第三方图纸精审、施工期间的指导和配合服务 ;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 总平面、建筑、结构(含钢结构及结构加固)、给排水(含环境绿化用水)、电气、暖通设计、室内外管线综合、电梯、通风空调、消防、节能、抗震设防、海绵城市、内外装修设计、景观设计、构架、门窗深化、栏杆深化、百叶深化、智能化、声学设计、地上地下导视标识(含地下室车流动线及划线)系统、抗震支架、室外配套工程及相应配套设备设计、三网合一、通讯配套、供水、供配电设计(含设备、临时用电)、BIM技术运用(全项目、全过程、并提供模型及模型原文件)、室外配套工程及其他附属设施,根据各阶段图纸,按照国家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规范和厦门市现行的预算定额及有关的文件规定,编制工程概算书。根据现行国家和地方有关海绵城市进行策划咨询设计,通过海绵城市专项方案评审,其余详见合同专用条款及设计任务书 专业工程。
(2)工程勘察内容: / 。
2.2.5.本招标项目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以下简称BIM技术),应用的范围和内容:包括全项目、设计阶段、并提供模型,具体以批复为准。
2.2.6.标段划分: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注:若投标人的资质为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则须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本项目相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 资质。
3.2.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 壹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 。
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 1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联合体投标的,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必须由牵头人提供)。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单体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一般公共建筑设计业绩 。
3.5.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中的所有标段提出投标申请,但招标人允许中标的标段数量为 / 个标段。
3.6.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7.投标人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招标项目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给予 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1项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12-04 至 2025-12-23 ,每天上午 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下同),通过 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9101/xmjy/%EF%BC%89 采用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电子签名系统(最新版) 打开。
6.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7. 定标方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法:直接票决法。
8.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8.1.投标保证金递交的时间: 投标人应在截标前自行办妥投标担保手续 。
8.2.投标保证金递交的方式: (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2)保函或保证保险形式(如采用银行保函、工程担保保函、工程保证保险等形式缴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使用电子投标保函,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
8.3.投标保证金递交的金额: 10万元 。
9. 投标文件的递交
9.1.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采用线上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5-12-24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9101/xmjy/%EF%BC%89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联合投标的,投标文件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CA证书加密并上传到电子交易平台,开标时由上传此投标文件的单位CA证书解密。
9.2.逾期递交至指定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不予受理。
10.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EF%BC%89%E3%80%81%E7%A6%8F%E5%BB%BA%E7%9C%81%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7%94%B5%E5%AD%90%E5%85%AC%E5%85%B1%E6%9C%8D%E5%8A%A1%E5%B9%B3%E5%8F%B0%EF%BC%88http://ggzyfw.fujian.gov.cn%EF%BC%89%E5%92%8C%E5%8E%A6%E9%97%A8%E5%B8%82%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7%BD%91%EF%BC%88http://zyjy.as.xm.gov.cn/%EF%BC%89 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厦门市中医院
地址: 福建省厦门市仙岳路1739号
邮编: 363100
电话: 0592-5579629
传真: 无
联系人: 宣工
招标代理机构: 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南五路222号之3(航空商务广场2号楼)第10、11层
邮编: 361011
电话: 0592-5138721、5330787
传真: 无
联系人: 吴工、陈工
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 http://***:9101/xmjy/
联系电话: 4009996901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
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362号建设大厦4楼
联系电话: 0592-8123522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厦门市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
联系电话: 0592-2677186、 0592-2677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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