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药进口分销物流综合基地项目(二期)
安全预评价询比文件
重庆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拟通过询比方式选择重庆医药进口分销物流综合基地项目(二期)安全预评价单位,现公开询价比选。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重庆医药进口分销物流综合基地项目(二期)安全预评价。
(二)项目业主:重庆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西部物流园。
(四)项目规模: 重庆医药进口分销物流综合基地项目总用地面积约63.9亩,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目前处于施工阶段,本次为二期、新建建筑面积约8411.12㎡。
二、采购范围
中标人依据国家、行业及重庆市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有关技术规范对重庆医药进口分销物流综合基地项目(二期)进行安全预评价,出具安全预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成果”)并对评价成果负责,协助招标人组织开展评价成果专家评审,承担项目评价成果的全部论证、专家评审、协调、修改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协助招标人完成评价成果向重庆市沙坪坝区应急管理局报告或备案(如需)。评价成果2份交招标人。
三、工期
(一)中标人在收到招标人通知后30日历天内出具经专家评审通过的相应评价成果。协助招标人在评价成果送审后20日历天内完成评价成果向重庆市沙坪坝区应急管理局报告或备案(如需)。
(二)因中标人原因,导致上述工期无法完成工作的,每延误一天扣除合同金额人民币200元。中标人应赔偿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直接及间接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四、报价须知
各投标人请充分考虑项目实际情况、依据国家、行业及重庆市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有关技术规范,报出完成采购范围中所有工作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本次投标报价应为含税包干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评价成果编制所需的服务费、装订费、交通费、食宿费等,评价成果送审后所需的专家评审、协调、修改费用以及与合同相关的管理费、利润、税金等一切费用。投标人中标后投标报价不再调整。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其它社会组织。
(二)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三)具备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
(四)近三年承担过安全预评价项目至少一个(附业绩证明)。
(五)提供近三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和无其他不良记录的声明或承诺书。
(六)投标人须出具投标承诺书:承诺招标人的合同模板(附件二)已阅读理解并完全同意。
注:以上资格审查资料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如投标人在上述资格要求中有一项不满足,即作为否决投标处理。
六、投标文件组成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还需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同时附上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投标人资格审查资料(复印件需加盖鲜章)。
(三)投标报价书(按招标人提供的格式填写,详见附件一)。
(四)机构及人员配备情况(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五)其他相关资料。
(六)投标文件要求:
1. A4纸打印,装订成册。
2. 投标文件需用投标文件袋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七、评审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价法。所有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其价格最低的单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低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若出现并列最低报价,由招标人综合评定并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八、付款方式
(一)中标人向招标人出具经专家评审通过的评价成果后,协助招标人完成评价成果向重庆市沙坪坝区应急管理局报告或备案后(如需),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100%。
(二)付款前,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供全额合法有效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人在收到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进行支付。
(三)中标人提供的发票应合法、合规,如因发票存在违规行为导致招标人遭受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如因发票问题或中标人原因导致招标人延迟付款的,招标人不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九、日程安排
(一)有意向的供应商通过通用技术中心采购平台https://***/%E8%8E%B7%E5%8F%96%E8%AF%A2%E4%BB%B7%E6%96%87%E4%BB%B6%EF%BC%8C%E8%AF%A2%E4%BB%B7%E6%96%87%E4%BB%B6%E5%94%AE%E4%BB%B70%E5%85%83%EF%BC%8C%E8%8E%B7%E5%8F%96%E8%AF%A2%E4%BB%B7%E6%96%87%E4%BB%B6%E6%97%B6%E9%97%B4%E4%B8%BA2025%E5%B9%B48%E6%9C%8820%E6%97%A5%E8%87%B32025%E5%B9%B48%E6%9C%8826%E6%97%A510:00%EF%BC%8C%E6%9C%AC%E9%A1%B9%E7%9B%AE%E8%AF%A2%E4%BB%B7%E6%96%87%E4%BB%B6%E9%87%87%E7%94%A8%E7%BA%BF%E4%B8%8A%E6%96%B9%E5%BC%8F%E8%8E%B7%E5%8F%96%EF%BC%8C%E4%B8%8D%E5%90%91%E6%8A%95%E6%A0%87%E4%BA%BA%E6%8F%90%E4%BE%9B%E7%BA%B8%E8%B4%A8%E8%AF%A2%E4%BB%B7%E6%96%87%E4%BB%B6%E3%80%82%3C/p%3E%3Cp style="color: rgb(0, 0, 0);">(二)招标答疑:2025年8月21日下午17:30前用书面形式提交至重庆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与资产管理部(重庆市渝北区金石大道303号5栋107),2025年8月22日17:30前用书面形式答疑。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单位将投标书完成装订并密封后,将投标书于2025年8月26日上午10:00前交于重庆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与资产管理部。若标书中的材料内容不全或与实际不符者,或逾期未交付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开标时间与地点:2025年8月26日上午10:00,重庆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与资产管理部。
十、其它说明
(一)现场踏勘:招标人不组织集中现场踏勘。投标人如需要现场踏勘,可联系招标人进行现场踏勘,了解项目环境和投标所需有关情况。不论投标人是否对业主单位现场进行了充分的实地踏勘、交流,至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止,招标人视为投标人已对业主单位现场进行了勘察、对项目进行了充分的理解。
(二)保密责任:各潜在投标人收到本询比文件后,不论是否投标或中标,请对招标人询比文件及以后所交付相关资料或交流中所涉未公开事项予以保密。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向其他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公司意向及有关内容。如有违反,投标人应赔偿招标人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且招标人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三)中标人的投标书作为中标人与业主单位签订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四)最高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5万元,即最高投标总价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五)特别说明:本项目为业主自主非招标比选,非招标文件中所有招投标相关词汇为业主单位方便投标人理解文件参照使用,不能误解该项目为招投标项目。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金石大道303号5栋107重庆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与资产管理部。
联系人:熊老师。
电话:023-63818235。
附件一:投标报价书
附件二:合同模板
重庆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0日
附件一:
重庆医药进口分销物流综合基地项目(二期)
安全预评价投标报价书
重庆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我司仔细阅读《重庆医药进口分销物流综合基地项目(二期)安全预评价询比文件》,我司自愿以¥元(大写:人民币元)承包采购范围中所有工作内容。此报价包括我司按照询比文件要求完成采购范围内所有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所需的服务费、装订费、交通费、食宿费等,安全预评价报告送审后所需的专家评审、协调、修改费用以及与合同相关的管理费、利润、税金等一切费用,此外不再计取任何费用。
投标报价单位(盖章)
2025年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