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及工程基本情况 | ||||||
招标单位名称 | 万安县城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招标工程项目 | 吉安市万安县赣江一级支流遂川江水质提升及生态修复项目 | |||||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 | 万安县 |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 万发改环资字[2025】5号 | |||||
建筑面积 | 0 平方米 | 层次 | 0 层 | 结构 | 砌体 | |
项目总投资 | 4882.02万元 | 本项目投资 | 48820200.00元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金来源 | 财政 | |||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
招标范围 | 表流人工湿地建设,在嵩阳大桥上游左岸建设1#表流人工湿地 10000平方米;在遂川江大桥上游左岸建设2#表流人工湿地 6000 平方米;在遂川江右岸西源村附近河岸建设 3#表流人工湿地1250平方米;共计17250平方米;在嵩阳大桥下游左岸建设 4#近自然湿地36000平方米。消落区生态防护带建设,在遂川江沿线的水位消落区建设生态防护带98065.5平方米。生态沟渠建设,对现有农田退水渠进行生态化改造,建成生态沟渠10208米。生态护坡建设,在白沂村及东源村沿河支流上建设生态护坡工程,主要采用植草砖形式护坡,总计702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 |||||
标段划分 | 一标段 | 吉安市万安县赣江一级支流遂川江水质提升及生态修复项目 | ||||
二标段 | ||||||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
企业营业执照 | 经营范围应该符合招标要求 | |||||
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 | [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 | |||||
注册建造师类别和等级 | [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在有效期内 | 标段选择要求 | 一个标段 | |||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 投标单位开标之日前(含开标之日)60 个月(以竣工验收材料上时间为准)内必须承担并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 ≥3200 万元的(生态修复或水环境治理的)施工业绩。 | |||||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原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为复印件) | ||||||
资格证件 | 企业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 |||||
项目负责人 | 拟派一级及以上市政工程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本人身份证 | |||||
技术负责人 | 项目技术负责人提供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 |||||
关键岗位人员 | 拟派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提供有效岗位证书或职业培训合格证;专职安全员提供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其中施工员、质量员须为市政专业 | |||||
其他要求 |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根据《吉安市关于进一步强化源头治欠推进工程建设领域落实“吉薪即付”实施方案》(吉办字【2022】24 号),《关于认真做好工程建设领域落实“吉薪即付”有关事项的通知》(吉治欠办发〔2022〕6 号)文件规定,投标企业应提供《吉安市落实“吉薪即付”工伤保险参保和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函》,(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下载)。未按要求提交承诺函或承诺不实的将视为无效,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根据《关于印发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通知》(吉市管办字【2024】7 号)要求:投标人应当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加盖单位公章作为资格文件在在投标文件中体现,信用报告生成日期为开标截止时间前 7 日内有效。 查询路途:进入“信用中国”官网→在右上角的“查询”端口输入企业名称→点击企业名称进入企业页面→点击“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下载并生成《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以上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实的作无效标处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本工程要求各投标企业应组建项目部,项目部需配备项目技术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八大员(施工员、质量员、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专职安全员)各 1 名。其中施工员、质量员、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须提供有效岗位证书或职业培训合格证(其中施工员、质量员须为市政专业);专职安全员须提供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项目技术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八大员(施工员、质量员、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专职安全员)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近 6个月(指开标前 6 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 6 个月的,技术负责人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其他人员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退休人员必须提供身份证、退休证明、有效返聘合同,其注册执业证书中聘用企业名称必须与投标企业名称一致。 (6)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的时限为连续近 6 个月(指开标前 6 个月,不含开标当月)] (7)根据《关于启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的通知》(赣建审批〔2020〕4 号)《关于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电子招投标活动中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共享江西住建云平台信息数据的通知》(赣建城镇〔2021〕19 号)规定,省外建设工程施工企业须提供“江西住建云”平台(http://***/)网站登记,且提供登记有效的查询结果截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拟派注册建造师、“八大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专职安全员)应在省外进赣企业信息公示中可以查询,且提供登记有效的查询结果截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网查截图的建造师和“八大员”须与本项目拟派的岗位一致)。 (8)根据江西省住建厅《关于加强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通知》(赣建字〔2020〕12 号)文件精神,要求各投标企业提供《不参加围标串标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未按要求提交承诺书或承诺失实的,将视为投标无效,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9)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通知》(赣发改公管规〔2024〕768 号)规定,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实质内容应当完整、准确,不得提交空白标书,提交的相关企业业绩、从业人员资格、工程业绩应当真实有效,否则视为虚假投标,招标人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提供保函的由担保公司提前垫付),行政监督部门依法查处。 (10)投标人在住建云更新企业资质信息后,应及时在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自行操作并使用“同步住建云”信息功能,确保读取住建云更新后企业资质有效期,如在开标现场信息比对时企业资质一栏出现空白或报红,作废标处理,标书直接退回。 (11)本项目开标当日召开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现场答辩会,投标人宜选派本单位具有相关工程管理经验的注册建造师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须按答辩会要求到达开标现场进行笔试答辩,答辩会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12)、本项目推行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履约提醒谈话机制,按照《关于在全省推行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履约提醒谈话机制的通知》(赣发改公管〔2025〕589号)按文件执行。 (13)招标公告中的“法定代表人证书”改为“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14)其他条款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若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均以招标文件为准。 (15)招标人异议受理电话:13517964650 万安县住建局投诉受理电话:0796-5701647 | |||||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5年09月27日 至 2025年10月17日(公告发布时间最短不得少于5日)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5年09月28日 | |||||
获取方式 | 网上下载 | |||||
联系人 | 杨女士 | 联系电话 | 0796-8831066 | |||
招标代理机构:(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2025年09月26日 | 招标人:(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2025年09月26日 | 招投标监管机构:(单位章) 经办人:(章) 2025年09月26日 |
注:1、本表一式三份,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投标监管机构各存一份,本表属”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材料之一。 2、有标段划分的招标项目,当各标段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要求不一致时,招标人应在”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栏目中的”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建造师类别和等级“栏目中将各标段的资格条件要求予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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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印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