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采购人名称:浙江金融杂志社
二、 采购项目名称:浙江金融杂志社年度《浙江金融年鉴》出版及印刷服务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
四、 采购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需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万元/年) | 技术要求等 |
1 | 浙江金融杂志社年度《浙江金融年鉴》出版及印刷服务项目 | 1 | 项 | 35万元/年(含设计、排版、校对、出样、更改、纸张、材料、书号、印刷、仓储、包装、运输、搬运、邮寄、保险、相关税费等费用) | 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
备注:本项目为一招三年项目,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若服务期内服务内容未结束,则需将服务内容履行完毕后结束服务期;2025年度出版及印刷服务应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服务期内供应商承诺的价格固定不变。合同一年一签,每一个合同期满后,成交供应商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可续签下一年合同。 |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备有效期内的图书出版许可证(国家新闻出版署官网可查询到图书出版单位)和印刷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出版物印刷);若供应商以联合体参加的,可分别或同时具备以上许可证。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加。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包括牵头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人牵头和各方权利义务;
(3)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售价
1.获取期限:2025年7月24日至2025年8月4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获取地点:杭州市延安路149号539室。
3.获取方式:项目联系人携带填写完整且加盖单位印章的报名登记表(采购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现场登记获取。
4.采购文件售价:0元(不收取)。
5.未按上述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磋商响应将被拒绝。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8月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递交地点:杭州市延安路149号539室。
3.磋商时间:2025年8月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4.磋商地点:杭州市延安路149号539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
2.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尚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内。
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行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1)不得存在或由财政部门认定存在参与采购人以往采购项目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行为;(供应商应提供书面承诺)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行为;(供应商应提供书面承诺)
(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行为;(供应商应提供书面承诺)
(4)向采购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供应商应提供书面承诺)
(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行为。(供应商应提供书面承诺)
5.澄清与答疑:
本次采购不组织集中现场考察(标前答疑会),如有需要,供应商可与采购人集中采购中心联系,由采购人集中采购中心分别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发现采购文件中的需求指标、评审办法等条款表述不清晰、前后矛盾、有失公允的,可以在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单位澄清。采购单位在收到供应商书面澄清文件3日内予以解答,并出具书面答疑纪要。采购单位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和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磋商文件编制的,采购单位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视情况组织集中答疑,在指定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收受人。
6.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质疑,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提出质疑的日期。
采购人名称:浙江金融杂志社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延安路149号
集中采购中心联系人:郑女士(0571-87686574)
集中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人:马女士(0571-87686699)
五、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传真:/
地址:/
2、采购人名称:浙江金融杂志社
联系人: 郑女士
联系电话: 0571-87686574
传真: /
地址:杭州市延安路149号
3、监督机构名称: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
地址: /
- 报名登记表-年度《浙江金融年鉴》出版及印刷服务项目.docx(13.8 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