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重点河湖清淤疏浚及水生态环境治理项目有偿使用权(第二次)【纸质标】
投资项目代码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 | ||
招标项目名称 | 阳春市重点河湖清淤疏浚及水生态环境治理项目有偿使用权(第二次) | ||
标段(包)名称 | 阳春市重点河湖清淤疏浚及水生态环境治理项目有偿使用权(第二次)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东省阳江市阳春市 | ||
资金来源 | 自行筹措 | 资金来源构成 | 自行筹措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工程治理河长126.61km,主要内容包括河道清淤疏浚及生态护岸工程等。1.清淤疏浚工程:生态疏浚河段13段,其中漠阳江3段,潭水河2段,潭水河七星河段2段,石根支流、大陈河、圭岗河、林湾河、小水河、云霖河6条支流各1条;生态清淤水库2座。2.护岸工程:石根支流、大陈河、圭岗河、林湾河、小水河、云霖河6条支流共新建生态护岸39.93km。 | ||
招标内容 | 本项目招标内容为阳春市重点河湖清淤疏浚及水生态环境治理项目有偿使用权 | ||
工期(交货期) | 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期共20年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按招标公告附件《投标人声明》的格式提供书面声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招标公告附件《投标人声明》的格式提供书面声明。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招标公告附件《投标人声明》的格式提供书面声明。 5.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招标公告附件《投标人声明》的格式提供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按招标公告附件《投标人声明》的格式提供书面声明。 7.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按招标公告附件《投标人声明》的格式提供书面声明。 8.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或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EF%BC%89%E2%80%9D%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5%90%8D%E5%8D%95%E8%AE%B0%E5%BD%95%EF%BC%88%E4%BB%A5%E4%BB%A3%E7%90%86%E6%9C%BA%E6%9E%84%E4%BA%8E%E6%8A%95%E6%A0%87%E6%88%AA%E6%AD%A2%E6%97%B6%E9%97%B4%E5%BD%93%E5%A4%A9%E5%9C%A8%E2%80%9C%E4%BF%A1%E7%94%A8%E4%B8%AD%E5%9B%BD%E2%80%9D%E7%BD%91%E7%AB%99%EF%BC%88www.creditchina.gov.cn%EF%BC%89%E6%88%96%E2%80%9C%E4%B8%AD%E5%9B%BD%E6%89%A7%E8%A1%8C%E4%BF%A1%E6%81%AF%E5%85%AC%E5%BC%80%E7%BD%91%EF%BC%88http://zxgk.court.gov.cn/%EF%BC%89%E2%80%9D%E6%9F%A5%E8%AF%A2%E7%BB%93%E6%9E%9C%E4%B8%BA%E5%87%86%EF%BC%8C%E5%A6%82%E7%9B%B8%E5%85%B3%E5%A4%B1%E4%BF%A1%E8%AE%B0%E5%BD%95%E5%B7%B2%E5%A4%B1%E6%95%88%EF%BC%8C%E6%8A%95%E6%A0%87%E4%BA%BA%E9%9C%80%E6%8F%90%E4%BE%9B%E7%9B%B8%E5%85%B3%E8%AF%81%E6%98%8E%E8%B5%84%E6%96%99%EF%BC%89%E3%80%82%3Cp%3E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本项目未涉及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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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未涉及相关内容 | |||
其他要求:/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否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EF%BC%89%3C/p%3E%3Cp%3E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招标公告网上发布的同时,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开发布招标文件及其他文件。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由投标人自行在本招标公告附件免费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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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年9月18日 17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10月7日 17时30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10月9日 10时3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本项目采用纸质投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持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投标则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备查并准时参加。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网上投标登记不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开标时间 | 2025年10月9日 10时30分 | 开标地点 | 第15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EF%BC%89%3C/td%3E%3Cp%3E | ||
招标人 | 阳春市水务局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阳江市阳春市东湖西路15号 |
招标人联系人 | 孙先生 | 联系电话 | 0662-7710929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省建湾招标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荔湾区站前路88号五楼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刘工 | 联系电话 | 020-81098089 |
招标监督机构 | 阳春市财政局 | 联系电话 | 0662-7736603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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