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441601-2025-0085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河源市人民医院保洁绿化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8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5-09-02,更正为:2025-09-16。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9-03 09:30:00,更正为:2025-09-17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5-09-03 09:30:00,更正为:2025-09-17 09:30:00。
更正内容:
(一)原内容:招标文件P5第二章 采购需求2、项目基本情况介绍(5)保洁开荒服务、搬迁科室按实际服务量月度结算。保洁开荒服务单价4元/平方米、PVC地板打蜡服务单价7元/平方米、搬迁科室按250元/人/天结算。
更正为:删除“招标文件P5第二章 采购需求2、项目基本情况介绍(5)保洁开荒服务、搬迁科室按实际服务量月度结算。保洁开荒服务单价4元/平方米、PVC地板打蜡服务单价7元/平方米、搬迁科室按250元/人/天结算。”的内容。
(二)原内容:招标文件P44:3.详细评审“评审标准”技术部分“信息化管理水平”
信息化管理水平 (9.0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信息化管理平台情况进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用户需求“ 信息化管理平台要求”)(1)后勤信息化管理平台完全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的,得9分; (2)后勤信息化管理平台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6分; (3)后勤信息化管理平台不能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3分; (4)未提供或其他的,得0分。 |
更正为:
信息化管理水平 (9.0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信息化管理平台情况进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用户需求“ 信息化管理平台要求”)(1)后勤信息化管理平台完全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的,得9分; (2)后勤信息化管理平台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6分; (3)后勤信息化管理平台不能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3分; (4)未提供或其他的,得0分。备注:根据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内容(含系统软硬件设施等)进行评价,且须承诺签订合同前提供所承诺的信息化管理系统。 |
(三)原内容:招标文件P45:3.详细评审“评审标准”技术部分“投入项目经理资历”
投入项目经理资历 (12.0分) | 供应商派驻项目经理。1.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中的“人力资源管理”,中级或以上的得3分,初级或以上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 提供证书复印件)。2.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得3分;3.具有医疗机构物业管理项目主管(负责人)工作经验累计不少于10年的得6分;累计5-10年的得3分;累计5年以下的不得分。 注:证明文件要求如下:①职称、学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②相关工作经验证明材料要求为能够佐证人员相关工作经验的医疗机构出具;③提供上述人员在本单位参保的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
更正为:
投入项目经理资历 (12.0分) | 供应商派驻项目经理。1.持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人力资源管理职称中级或以上的得3分,初级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 提供证书复印件)。2.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得3分;3.具有医疗机构物业管理项目主管(负责人)工作经验累计不少于10年的得6分;累计5-10年的得3分;累计5年以下的不得分。 注:证明文件要求如下:①职称、学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②相关工作经验证明材料要求为能够佐证人员相关工作经验的医疗机构出具;③提供上述人员在本单位参保的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8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为增加项目透明度和供应商充分参与市场竞争,下载采购文件时间截止至2025年9月16日23:59:59,质疑时间有效期为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若未在本质疑时间内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则视为同意采购文件的相关条款,放弃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权力。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河源市人民医院
地址:河源市源城区文祥路733号
联系方式:0762-31856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永和东路85号
联系方式:0762-38287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762-3828700
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08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