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陆丰市东海就业驿站运营项目购买服务公开遴选公告
广东省 2025-06-24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健全就业促进机制,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指示精神,根据《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汕府办〔2024〕1号)要求,进一步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运营管理陆丰市东海就业驿站,就近就地为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高效、便捷的公共就业服务,助力实现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一家第三方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陆丰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二、项目名称
陆丰市东海就业驿站运营项目购买服务
三、项目内容
(一)服务对象
1.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的城乡劳动者(含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
2.辖区内有用工需求的用人单位(含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
(二)服务内容
1.基础就业服务
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岗位推荐、技能培训信息推送等“一站式”服务;
建立劳动力资源台账和用工需求台账,动态更新并精准匹配;
定期开展就业意向调查和用工需求摸排。
2.专项活动组织
每年至少组织5场次就业服务活动;
每季度开展1次重点群体(如残疾人、脱贫人口等)就业帮扶活动。
3.信息化服务
依托线上平台(如广东公共求职招聘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就业服务APP等)发布岗位信息,确保年均发布岗位不少于300条;
协助服务对象使用线上求职登记功能,线上服务覆盖率不低于80%。
(三)服务要求
1.驿站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5天,每天不少于6小时; 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至少2名,具备职业指导或人力资源服务相关经验;
2.建立服务满意度回访机制,满意度需达到90%以上。
四、机构资质要求
(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二)人社部门颁发的人力资源许可证;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五、遴选响应文件送达时间及地点
1、遴选响应文件要求: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现场送达开标前需密封。
2、送达时间:2025年6月25日至2025年7月1日17:00前;
3、送达地点:陆丰市。
备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