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高新区高斯智算中心项目10KV双回路外电工程(EPC) (项目名称) 咸宁高新区高斯智算中心项目10KV双回路外电工程(EPC) (标段名称)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SZZX-202610QT-653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咸宁高新区高斯智算中心项目10KV双回路外电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高新区)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对咸宁高新区高斯智算中心项目10KV双回路外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咸发高【2026】4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咸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政府投资:14827406.3元(占比:100%);,招标人为 咸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为 咸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咸宁市高新区青龙路、官埠大道及永安大道沿线 。
建设规模: 本工程为咸宁高新区高斯智算中心项目配套10kV 双回路外电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0kV电缆线路工程和土建通道工程两部分。(1)电缆线路工程。本工程配置两回独立10kV 电源,一主一备、两回路同时运行。第一路电源引自110kV 栗林变电站10kV专用间隔,新建10kV 电缆ZC-YJV22-8.7/15-3×400长3.13公里;第二路电源引自110kV傅桥变电站10kV 元气森林外H01环网柜备用间隔,新建10kV电缆ZC-YJV22-8.7/15-3×400长2.15公里,两回电源容量各4000kVA。(2)土建通道工程。新建9+2孔电缆排管2120米;新建2孔拖拉管150米、4孔拖拉管70米、9+2孔拖拉管374米;新建3.0m×2.0m电缆现浇井(直通)40座、6.0m×2.0m 电缆现浇井(三通)4座 。
其他: / 。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 本工程是在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完成后进行的EPC总承包招标。包含项目初步设计文件中本次招标内容的工程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等。具体分述如下:( 1)工程设计:包括且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及配合图审、配合专家评审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 各种变更设计、优化设计、各类专项设计、非标准设备设计、二次深化设计、竣工图编制等,以及各类专项审查、各类论证等相关组织工作并参与各个环节的验收; (2)设备及材料采购: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建设所需要的一切与该项目相关的材料、设备等; (3)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招标文件、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准的施工图进行施工、现场障碍物清理、场平、临时便道(如有),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编制竣工结算文件,建立和移交完整的项目档案技术资料。(实际工作范围如有调整最终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
标段划分: 共划分1个标段 。
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计划开始工作日期 2026年11月30日 。
合同估算价: 14827406.3 元 。
2.3 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变电工程专业)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资质, /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或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等;其中,注册建造师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并负责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协调管理。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同时提供开标当月或前一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且未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
3.2投标人其他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3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上述规定。(2)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3)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超过2家。(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招标人按下列原则选择中标人:
☑招标人按标段择优选择中标人。
□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 个标段。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为:
□按照标段顺序,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按照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从大到小的顺序,投标人在最高投标限价大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 。
3.5其他要求: 详见投标人须知附录一: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8082/suite/login )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CA(标信通)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常见问题—注册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6年10月28日 00时00分 至 2026年11月02日 23时59分 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信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8082/suite/login ),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常见问题—如何投标)。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6年11月17日 09时00分 。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已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6.1 本项目是否采用“评定分离”实施:☑采用 □不采用
6.2 其他: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 。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分法 ,并采用智慧辅助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链接])、(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咸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
地 址: 湖北省咸宁市旗鼓大道1号 | 地 址: / |
邮 编: 473000 | 邮 编: |
联 系 人: 汪龙玲 | 项目负责人: / |
电 话: 15071246203、15271244790 | 电 话: / |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账 号: |
10. 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名 称: 咸宁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
地 址: 咸安区(温泉办事处)咸宁大道 23 号 |
电 话: 0715-8136637 |
传 真: / |
邮 政 编 码: 437100 |
2026 年 10 月 27 日
备注:1.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同时担任其他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2.“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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