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市城市生命线智慧燃气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邳州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实施的邳州市城市生命线智慧燃气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EPC)已经批准建设,项目所需资金来源是为超长期特别国债和企业自筹,已落实。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工程概况
2.1.1建设地点:徐州市邳州市。
2.1.2建设规模:安装泄漏监测设备30套,压力远传监测2100套、无人值守站2套、阀室站控系统2套、阀门井远程启闭及泄漏检测设备770套。
2.1.3合同估算价:约5004.3981万元;
2.1.4工期要求:826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60日历天,工程建设工期766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1.5其他:本项目共1个标段,本招标公告为第1标段。
2.1.6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邳州市城市生命线智慧燃气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EPC)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的设计配合服务等)、物资采购、施工建设、设备采购安装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含档案移交)。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工程。
3. 1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1)设计资质和(2)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1)设计资质:同时具备①和②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公用管道GB1级。
(2)施工资质:同时具备①和②资质;
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GB1)和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3 投标人及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
3.3.1 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指牵头人)业绩要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投标人自 2021 年 8 月 1 日(含)以来,承担过燃气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
②投标人自 2021 年 8 月 1 日(含)以来,承担过燃气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
③投标人自 2021 年 8 月 1 日(含)以来,承担过燃气工程设计业绩。
注:a.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施工总承包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直接发包项目需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时间为准。类似业绩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 ”中勾选或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保证金模块。
b.提供设计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委托设计合同为准,时间以签订的合同日期为准,类 似 业 绩类似业绩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 ”中勾选或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保证金模块。
c.提供的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
3.3.2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如联合体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人员)业绩要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1年8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燃气工程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1年8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燃气工程并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1年8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燃气工程并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
④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1年8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燃气工程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a.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施工总承包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直接发包项目需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时间为准。类似业绩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 ”中勾选或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保证金模块。
b.提供设计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委托设计合同为准,时间以签订的合同日期为准。类似业绩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 ”中勾选或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保证金模块。
c.提供监理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直接发包项目提供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时间为准。类似业绩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 ”中勾选或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保证金模块。
d.提供的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
e.项目负责人业绩如存在人员前后不一致的,则需提供有效的变更证明材料。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本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要求。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应当由符合本公告中投标人设计和施工资质要求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并承担本项目相应的设计或施工任务,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的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和资质条件
(2)联合体协议中牵头人还必须明确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名称及职责分工,所有投标文件以联合体牵头人签章盖章为准(除联合体协议书外)。
(3)联合体资格审查合格后和中标后,其成员均不得变更。
(4)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确定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并明确牵头单位;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3.6 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6.1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协议中承揽施工任务的单位)参与投标的,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6.2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如为注册建造师),必须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
3.6.3如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监理工程师,须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上从业。
3.6.4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协议中承揽施工任务的单位)参与投标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6.5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协议中承揽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应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
注:(1)信用服务机构需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中申报信息,并在“信用徐州 ” 或“信用江苏”网站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xyfw/index.html)。
(2)信用报告需在“信用徐州 ”和“信用江苏 ”网站进行公示( “信用徐州 ”公示 地址: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thirdreport/show_list)。
(3)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告知信用服务机构信用报告使用地,并督促信用服务机构及时在相应网站公示报告,若因未及时公示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83701244、0516-83755971)。
(4)投标单位应将经备案的企业信用报告原件扫描件上传于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 ” 模块,未经备案或未上传到指定模块的视为此项缺失,不能通过资格性审查。
3.6.6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
3.6.7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8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及拟选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录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
3.6.9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 6 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投标人所用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查询网址:“https://entq.jsszfhcxjstzhfwpt.com:12443/ms/admin/#/open/dthc-list”,评标委员会评审时须对实时查询结果截图并作为资格审查结果报告的组成部分。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8月19日至2025年9月22日09时30分;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免费获取;
5.3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
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
229.205.226:8000/tpbidder)”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6.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22日09时30分。
6.2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到“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本次开标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21.229.211.51:8090/BidOpeningNew)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模块后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参与开标、解密,未在招标文件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4009980000。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办法采用票决法。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分值 | |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 方案设计文件 | 35 |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 6 | ||
工程业绩 | 1 | ||
项目管理机构 | 3 | ||
工程总承包报价 | 55 | ||
评审因素 | 评分内容 | 分值 |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实行两阶段评标,定标办法采用票决法。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递交投标文件(包括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两部分)。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评标细则:本工程分两阶段评审 第一阶段评审资格审查及方案设计文件; 第二阶段评审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工程总承包报价、项目管理机构及工程业绩。 1 、第一阶段评审: 1. 1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资格评审标准进行审查,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资格评审标准合格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审。 1.2设计技术标评审 (1)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评分标准对投标人的《方案设计文件》进行评审,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前几名的有效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段评标(有效投标人指通过资格审查且《方案设计文件》得分不低于21分的投标人);具体数量约定如下:有效投标人超过 12 个(含 12 个)的,取前 9 名;有效投标人为 9-11 个的,取前 7 名;有效投标人为 8 个及以下的,取前 5 名;若有效投标人实际数量少于 5 名的,则按实际数量计取。第一阶段 《方案设计文件》得分汇总相同且影响判定所需家数最后一名的,可由评标委员会对影响判定所需家数最后一名的得分相同的投标人进行投票确定所需家数最后一名投标人进入第二阶 (2)《方案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2、第二阶段评审: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工程总承包报价、项目管理机构及工程业绩。 2. 1评标委员会按第一阶段入围的投标单位名单对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工程总承包报价、项目管理机构及工程业绩,并计算得分(仅针对入围第二阶段的投标文件进行,未入围第二阶段的工程总承包报价不参与评审和评标基准价的计算,也不作为工程总承包报价评标基准价中相关值的抽取范围)。 2.2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5 名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且影响判定第5名的,可由评标委员会对影响判定第5名的得分相同的投标人选取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优先推荐,如投标价相同可由评标委员会对得分相同的投标人进行投票确定排名,并据此确定 5名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不排序。不足5名的则全部推荐。评标结束后,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专家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取消相应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段评审资格后,不重新补充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当因评委评审中计算出现错误的,需重新确定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 | |||
方案设计文件 (暗标评审) | 设计说明 | 1.简述设计工程概况、设计范围及内容; 2.设计依据及设计工作目标。 | 7 |
技术方案 | 1.设计总体思路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 2.专项设计方案贴合项目实际,可实施性强; 3.工程技术要求是否符合相关规范标准。 | 15 | |
设计质量保证措施 | 1.设计质量承诺; 2.质量方针及质量目标; 3.质量管理计划及控制程序。 | 3 | |
设计进度保证措施 | 1.项目进度管理策划及进度计划编制原则; 2.项目实施进度; 3.进度管控措施。 | 3 | |
设计工作重点、难点分析 | 1.设计工作重点、难点分析; 2.工作重点 、难点分析应对措施; 3.工程设计风险分析。 | 4 | |
经济分析 | 1.估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 2.是否符合设计说明书要求。 3.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规定。 4.是否符合地方政府有关的政策文件规定。 | 3 | |
1、 (1)以上某项内容优秀,可得该项分值的 90%(含)以上; (2)以上某项内容良好,可得该项分值的 75%(含)-90%(不含); (3)以上某项内容一般,可得该项分值的 60%(含)-75% (不含); (4)以上某项内容较差,可得该项分值的 40%(含)-60% (不含); (5)以上某项无具体内容的,该项不得分。 2、设计文件各项内容评审,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打分,评委所打投标人之间同项分值相差过大的,评委应说明评审及打分理由。 3、投标人设计文件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除被评标委员会认定存在重大偏差外,设计文件得分不应低于40%。如出现此情况,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应统一认定,并作出说明。) 4、方案设计文件评分标准执行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6.5 条暗标要求。 |
项目管理组织 方案 (暗标评审) | 总体概述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 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 进行评分。 | 2 |
设计管理方案 | 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 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 | 1 | |
施工管理方案 | 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 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 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2 | |
采购管理方案 |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 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 内容进行评分。 | 1 | |
1、(1)以上某项内容优秀,可得该项分值的 90%(含)以上; (2)以上某项内容良好,可得该项分值的 80%(含)-90%(不含); (3)以上某项内容一般,可得该项分值的 70%(含)-80%(不含); (4)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 70%。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项内容评审,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打分,评委所打投标人之间同项分值相差过大的,评委应说明评审及打分理由。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4、项目管理组织方案评分标准执行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6.5条暗标要求。 | |||
项目管理机构 |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除外)每具备1名城市燃气高级职称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 | 3 | |
工程业绩 | 投标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指牵头人)自2021年 8月1日(含)起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每有一个工程总承包业绩的得 0.5分(如有类似设计业绩乘 0.8 ,如有类似施工业绩乘 0.7),累计不超过 1 分。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大于或等于3000万元的燃气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或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大于或等于3000万元的燃气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单项合同金额50万元(含)以上的燃气工程设计业绩。 注:1、类似业绩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 ”中勾选或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保证金模块。工程总承包业绩、施工总承包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需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以上必须同时具备 。类似工程业绩的金额以合同中注明的金额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2、提供设计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委托设计合同为准,时间以签订的合同日期为准,金额以设计合同中的金额为准。类似业绩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 ”中勾选或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保证金模块。上述资料未上传至指定模块或上传资料不齐全的不予得分。 3、提供的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 | 1 |
工程总承包报价 |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 |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 3%-7%(具体在3%、4%、5%、6%、7%中5个数值中,由招标人代表开标时随机抽取一个)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 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 1%扣 0.6 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55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上发布。
9.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9.2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4009980000。
招标人:邳州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钜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邳州市世纪大道1号邳州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地址:邳州市中汇广场2幢1单元310号
联系人:梅双发联系人:刘方元
电话:18260080490电话:18118545525
2025年8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