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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东县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项目-巴东经济开发区青龙桥智慧物流产业园提升工程(冷链中心)场平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湖北省 其他 2025年0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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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东县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项目-巴东经济开发区青龙桥智慧物流产业园提升工程(冷链中心)场平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SBD-202508FJ-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巴东县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项目-巴东经济开发区青龙桥智慧物流产业园提升工程(冷链中心)场平工程已由巴东县发展和改革局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403-422823-04-01-453529)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巴东县亿利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巴东县亿利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恩施州精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巴东县野三关镇谭家村社区、青龙桥社区

建设规模:该工程建设内容为巴东县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项目-巴东经济开发区青龙桥智慧物流产业园提升工程(冷链中心)场平工程施工,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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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该工程建设内容为巴东县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项目-巴东经济开发区青龙桥智慧物流产业园提升工程(冷链中心)场平工程施工,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

计划工期:6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9-20

合同估算价:4499004.07元

2.3其他: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此标段为巴东县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项目-巴东经济开发区青龙桥智慧物流产业园提升工程(冷链中心)场平工程施工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完成过 1 项(类似项目描述)业绩(不要求特定建设规模、合同金额),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1.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7】35号)规定,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时,本项目投标人无以下情形:(1)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2)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劳动仲裁机构裁决或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2. 根据《巴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全县招投标领域推行“五减一强化”工作措施的通知》:(1)投标人无需提供本单位“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网站截图,改为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并留存查询截图,不符合“无失信或不良记录”等招标文件要求的,将直接作否决投标处理;(2)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需提供拟投入主要检测设备证明材料,改为填写《拟投入主要检测设备情况表》并书面承诺;(3)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状况说明等相关财务证明材料,只需书面承诺;(4)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需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只需书面承诺;(5)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需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劳务合同证明材料,只需书面承诺。(书面承诺格式见巴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 //bd. eszggzy. cn/bdweb/通知公告栏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EF%BC%89%E8%BF%9B%E8%A1%8C%E6%B3%A8%E5%86%8C%E7%99%BB%E8%AE%B0%EF%BC%8C%E5%B9%B6%E5%8A%9E%E7%90%86CA%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3%80%81%E6%89%8B%E6%9C%BACA%EF%BC%88%E6%A0%87%E8%AF%81%E9%80%9A%EF%BC%89%E6%88%96%E8%80%85%E7%94%B5%E5%AD%90%E8%90%A5%E4%B8%9A%E6%89%A7%E7%85%A7%EF%BC%88%E5%85%B7%E4%BD%93%E6%93%8D%E4%BD%9C%E5%8F%82%E8%A7%81%E2%80%9C%E6%81%A9%E6%96%BD%E5%B7%9E%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4%BF%A1%E6%81%AF%E7%BD%91%E2%80%9D%E2%80%94%E7%BB%BC%E5%90%88%E6%9C%8D%E5%8A%A1%E2%80%94%E4%BA%A4%E6%98%93%E4%B8%BB%E4%BD%93%E6%B3%A8%E5%86%8C%E7%99%BB%E8%AE%B0%E6%8C%87%E5%8D%97%EF%BC%89%E3%80%82%3Cp%3E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8月19日至2025年08月23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年09月08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6.1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CA数字认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6.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3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虚拟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 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EF%BC%89(%E5%8F%91%E5%B8%83%E5%85%AC%E5%91%8A%E7%9A%84%E5%AA%92%E4%BB%8B%E5%90%8D%E7%A7%B0)%E4%B8%8A%E5%8F%91%E5%B8%83%E3%80%82%3C/td%3E%3Cp%3E

9.联系方式

异议联系人:向女士

异议联系方式:13986854789

备注:

招标人:巴东县亿利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恩施州精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巫峡口主游客中心4楼

代理地址:巴东县信陵镇西瀼坡社区巫峡路18号

招标人邮编:444300

代理邮编:444300

招标人联系人:邓先生

代理联系人:向女士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0718-4335002

代理联系电话:13986854789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电子邮箱:

招标人网址:

代理网址:

招标人开户银行:

代理开户银行:

招标人银行账号:

代理银行账号:

行政监督部门:巴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监督部门地址:巴东县信陵镇楚天路21号

行政监督部门联系人:陈先生

行政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718-4334526

2025年08月18日

附录:

附录:根据《 巴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全县招投标领域推行“五减一强化”工作措施的通知》,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需提供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证明材料、无需提供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等相关财务状况证明材料、无需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无需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劳务合同证明材料,只需提供书面《承诺书》。

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投标人全称)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投标活动,我公司已详细阅读并理解招标文件内容。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本单位承诺如下:

一、本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依法签订劳务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

二、本单位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施工机械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本单位财务状况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我方保证上述承诺内容的真实和准确,在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时,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供招标人核验,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我公司同意将承诺和承诺信息作为我单位信用记录,由“信用中国”等网站归集并合规应用。

投标人(公章):

年月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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