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人树2号楼装修项目施工 / 标段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投标人所提问题作出如下答复:
提问1:为确保能制定出最科学、合理的施工组织方案,按时保质交付项目,按照以往惯例和经验应再增加100天工期。恳请贵方对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工期90日历天增加,以便我方精确的资源规划和进度安排。
答复:请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提问2:关于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中提到“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及节点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天50000元。”本项目的工期仅90日历天, 工期紧张,工期延误的处罚为每天50000元,这个处罚太重了,建议招标人减少处罚。
答复:请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招标人:成都市青白江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千一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9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