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渡江路及国庆南路管网综合改造工程已由仪征市数据局以仪数投[2026]2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仪征市建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渡江路及国庆南路管网综合改造工程总承包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仪征市,其中渡江路:路线北起扬子路,向南延伸,终点至仪扬河;国庆南路:路线北起鼓楼桥,南至扬子路。 2.1.2 工程规模:对国庆南路(鼓楼桥南桥头一扬子西路)实施改造,路线长约 1090m,宽度20m,按城市次干路标准,对现状混行车道翻新重建,新建非机动车道,同步改造建筑前场,道路沿线设置绿带及排水沟等设施,同步实施路灯,交安等配套工程。对渡江路(扬子西路一仪扬河)实施改造,路线长约600m,宽度 20.0m,按城市次干路标准,改造雨水重力管道(含雨水口连接管)约1482米,管径dn315-dn1200;改造污水重力管道约690米,管径DN400,同步实施其他配套工程。 2.1.3 合同估算价:8000.0 万元 2.1.4 工期要求:2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04月28日,竣工日期:2026年12月23日 2.1.5 其他: 2.2 招标范围:渡江路及国庆南路管网综合改造工程总承包包括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报审、所有二次深化及专业工程等所有设计在内)、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工程结(决)算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投资等全过程负全面责任。 | |||||||||||||||
|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a.设计资质要求:市政行业 (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 (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b.施工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者【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者【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者【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且在有效期内】资格,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 投标人近3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3.2 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3.3 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3.4 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自2023年01月0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1)申请人:自 2023 年 01 月 01 日以来,承担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业绩之一: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单项合同工程造价金额4500万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 。 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单项合同工程造价金额4500万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4500万元是指工程建安投资额而非合同费用金额。 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单项合同工程造价金额4500万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 (2)总承包项目经理:自 2023 年 01 月 01 日以来,承担过类似业绩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者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者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单项合同工程造价金额4500万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 。 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单项合同工程造价金额4500万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 ,4500万元是指工程建安投资额而非合同费用金额。 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单项合同工程造价金额4500万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 监理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单项合同工程造价金额4500万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 ,4500万元是指工程建安投资额而非合同费用金额。 注: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除法律法规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业绩不是申请人承担的,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 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资料。 3.4 投标人不得有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要求。 3.6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要求: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 |||||||||||||||
| 四、资格审查 | |||||||||||||||
|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 |||||||||||||||
| 五、资格审查文件获取 | |||||||||||||||
| 5.1资格审查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6年02月06日至2026年02月13日; 5.2资格审查文件的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 版本; | |||||||||||||||
| 六、资格审查截至时间 | |||||||||||||||
| 6.1 资格审查登记截止时间为:2026年02月28日09时30分。 6.2 资格审查时间为:2026年02月28日09时30分。本次资格审查采用网上资格审查。各投标单位请于2026年02月28日09时30分之前上传电子资格审查文件,电子资格审查文件应使用电子化招投标系统中资格审查文件制作专用工具软件编制、生成。并按网上电子化招投标要求通过系统上传不加密资格审查文件,未上传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 |||||||||||||||
| 七、评标办法 | |||||||||||||||
| 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 |||||||||||||||
|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 |||||||||||||||
| 九、投标保证金 | |||||||||||||||
| 投标保证金:500000.0元人民币,具体要求详见招标公告栏附件 | |||||||||||||||
| 十、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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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备注 | |||||||||||||||
| 备注:11.1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2025年12月至2026年2月)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11.2本工程采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11.3投标人已完成CA认证、电子签章和网上注册,并通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完成网上投标登记,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最高投标限价文件下载,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的操作流程。11.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未被《关于公布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限制市场准人及批评提醒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苏建函建管【2025】183号)”列入全省范围内限制建筑市场准入名单,或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被“江苏省城乡与住房建设厅”解除限制市场准入。11.5各投标人网上登录平台端口为“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响应方登录”进行相关投标活动:http://***:9006/TPBidder/memberLogin? type=tbr5,技术人员联系方式:0514-82087167。相关操作指南可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易向导”(http://***/ggzyjyzx/jyxd/lm_list.shtml%EF%BC%89%E4%B8%8B%E8%BD%BD%E3%80%82%3Cp%3E 11.6 潜在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该项目异议与投诉处理方法,按《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苏建规字(2016)4号文)执行。异议受理联系人: 严珊珊,联系方式: 18762779563 ;通讯地址: 仪征市真州西路72 号;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因招标公告模版设置问题,有不一致处,以招标公告备注栏内容为准。投标人须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11.7因招标公告模版设置问题,有不一致处,以招标公告备注栏内容为准。 | |||||||||||||||
2026年0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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