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纳溪区倒流河北侧40米道路工程(二环路与九川路连接工程) 施工招标文件澄清
一、3.1.1资质条件:“备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修改为“具备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招标文件招标范围:“包含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交安工程、照包含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交安工程、照明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等其他附属工程。 施工图及招标工程量清单范围的全部内容。”
修改为“包含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交安工程、照明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等其他附属工程。 施工图及招标工程量清单范围的全部内容。”
泸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第一中心
2025年9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