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在重庆市网上中介超市公开选取破产业务服务中介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 | 重庆博亿电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破产审计机构招募 |
选聘主体 | 重庆博亿电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
投资审批项目 | 否 |
债务人情况 |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4月21日裁定受理(2025)渝05破申175号申请人重庆千帛物资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重庆博亿电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亿电力”)的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5月6日作出(2025)渝05破168号决定书指定“公与勤破产清算服务(重庆)有限公司”为重庆博亿电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的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管理人接受指定后,前往债务人工商登记注册地(也是企业此前的实际经营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红锦大道57号嘉州协信中心2幢5-1进行了实地勘查,并张贴了破产受理裁定书、指定管理人决定书、接管通知、债权申报指引以及债权申报暨召开一债会的通知。于2025年5月19日前往博亿公司现实际经营地址为重庆市江北区红锦大道弗瑞登3栋7楼14号,对债务人进行接管,据债务人所述,公司目前已停止经营。该实际经营地使用时间不久,场地为月租,已经不再续租使用了。债务人法定代表人金国强几年前由于身体原因已不再处理公司事务,一直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孙修钦经营管理。财务资料移交情况 1.会计凭证 2025年5月19日,债务人向管理人移交了2011年12月—2025年5月会计凭证共计651册。 2.审计评估报告、验资报告及纳税申报表等其他财务资料 2025年5月19日,债务人向管理人移交了2012年—2024年账簿共计71册;2011年—2023年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原件共计16份;2011—2014年、2016年—2025年增值税及季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 3.银行账户移交情况 债务人向管理人移交了一个基本户银行账户资料,基本信息为:账户名:重庆博亿电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账号:630252321400015;开户行:重庆渝北银座村镇银行龙山支行。相关资料包括:网银UK19个空白转账支票36份,电汇凭证一本。 (如后期发现实际财务资料与现披露状况不同的,以后期实际情况为准。) |
是否破产业务服务项目采购 | 是 |
案号 | (2025)渝05破168号 |
所需中介服务事项 | |
所需服务类型 | 破产业务服务 |
服务内容 | (1)对博亿电力截至破产受理之日(即2025年4月21日)的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情况进行财务审计,分析债务人亏损或破产清算原因,并对重庆博亿电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的资产变动状况、财务收支、资金流向情况进行审计,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2)核查全体股东的出资到位情况,重点关注是否足额缴纳、是否存在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或出资方式存在瑕疵等情形; (3)对博亿电力的工程项目收支往来进行清理,对重大交易及往来行为进行重点审计,如票据背书的交易往来,实际控制人与债务人的交易往来,工程项目的审计等,分析判断交易往来的异常性,本案需针对博亿电力此前各个工程的收支情况(包含以房抵债、委托支付等)等管理人及债权人会议认为需要的问题出具单独的审查意见。 (4)对大额成本费用支出、大额资产处置着重审计其真实性、合法性; (5)审计债务人是否存在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情况,以及虚构债务或不真实的债权。 (6)审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是否存在与公司以及债权人的不当交易,从而损害公司、其他债权人的行为,关注大额关联交易的合规性。 (7)审计截至2025年4月21日欠付职工工资、垫付费用、社保费等与职工相关的债权。……共计17项,因公告内容显示无法全部输入,具体详见附件招募公告,以管理人加盖公章的报告附件范围为准。 |
中介机构要求 | 资质(资格)要求 |
资质(资格)要求说明 | 1.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或合伙企业); 2.应入选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或各中级人民法院社会中介机构名册,并具备重庆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破产业务服务”项下对应审计资质; 3.与博亿电力无利害关系,以下情况视为有利害关系: (1)与债务人、债权人有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关系; (2)在2025年4月21日前三年内,曾为债务人提供相对固定的中介服务; (3)现在是或者在2025年4月21日前三年内曾经是债权人、债务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现在担任或者在2025年4月21日前三年内曾经担任债务人、债权人的财务顾问; (5)现在担任或者在2025年4月21日前三年内曾经担任债务人、债权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6)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的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7)其他可能影响本案公平、公正开展清算审计、评估工作的情形。 4.未受过行政机关、监管机构或者行业自律组织的行政处罚或者纪律处分。 凡符合以上条件的审计机构均可参与比选本案破产专项审计机构的比选。 |
其他要求说明 | 无 |
服务时限说明 | 开标后中标机构需在收到中标及入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进场开展工作并在20日内出具审计报告的初稿,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可协商出稿时间,并在管理人催告时间内完成并交付定稿。 |
服务金额 |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
金额说明 |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将从服务方案、服务质量、历史业绩、履约能力、报价合理性等多维度综合评审,不承诺最低价中标。请各机构谨慎考虑,给出合理报价,确保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
选取方式 | 择优直接选取 |
需回避机构 | |
回避原因 | |
选聘时间 | 2025-07-31 17:30:00 (选取时间到达后不接受报名,建议中介机构至少在选取开始半小时前完成报名。) |
选聘主体咨询电话 | 公与勤破产清算服务(重庆)有限公司(18883867958) |
采购需求书下载 | 〔2025〕渝博亿电力破管公告第004号-关于公开选任破产审计机构的公告.pdf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