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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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18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连南瑶族自治县大麦山镇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答疑澄清(01号) 至各投标人: 清远新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连南瑶族自治县大麦山镇人民政府委托,就连南瑶族自治县大麦山镇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做答疑澄清: 问题一:根据招标文件中第6页第5条“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申请人声明》”,招文中未提供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请提供。 答:《投标申请人声明》详见附件。 若本修改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内容为准,各潜在投标人应优先阅读该公告的内容。招标文件未涉及上述内容的部分,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人:连南瑶族自治县大麦山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清远新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6月27日 附件 投标申请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 本公司就参加连南瑶族自治县大麦山镇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本次投标活动所提供的材料都是真实的、在有效期内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投标时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无处于招投标监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资格审查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行贿记录结果中,本公司没有被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到有行贿罪的记录。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 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 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清远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联合体牵头人)(盖单位公章) (联合体成员)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私章) 年 月 日 【注: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即可。】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