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方招采通
全国 [切换]

十堰龙门科创园区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十堰龙门科创园区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HBSY-202609SZ-013001001)招标公告

十堰市 公开招标 2026年09月30日

信息中“***”为隐藏内容,仅对招采通会员用户开放,微信扫描右侧小程序码查看完整内容

数据来源互联网公开信息,如涉及信息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平台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处理!联系邮箱:cailifangshuke@163.com。

十堰龙门科创园区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十堰龙门科创园区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HBSY-202609SZ-013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Y-202609SZ-013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十堰龙门科创园区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十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十发改审批〔2026〕86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十堰市市政工程项目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十堰市市政工程项目建设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恒成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 建设规模:该项目位于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主要包含龙门五路,起点接白浪路,路线途经钢材大市场、柯家垭安置区、汉江技师学院,终点接龙门大道,道路全长约3830米,城市次干路,道路红线宽度26-36米,设计时速40公里/小时,双向四车道;和谐大道延长线与五零厂区、台湾路连接道路,道路长约1650米,城市支路,道路红线宽度约8-9米,设计时速20公里/小时,双向两车道。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模式建设,工程总承包范围为工程总承包管理、工程设计、BIM技术应用、采购、施工、验收及缺陷期修复等工作,并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管控。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设计服务:负责完成优化初步设计、对施工图进行限额设计、变更、办理施工图设计审批手续、施工图预算编制等工作。(2)采购:负责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验收保管等工作;(3)工程施工:负责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内容、发包人指定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工程变更内容、保修期内的全部保修内容。施工具体按照该项目实际要求执行,以上施工内容必须达到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要求及发包人使用需求,直至竣工验收合格、整体移交、全部保修内容完成。 标段划分:1个标段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10-30合同估算价:6335.00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有效的下列①②项资质:①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以下任意一项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满足下列①或②+③要求即可:①承接过单项合同额6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联合体投标的,任一方提供均可),②承接过单项合同额6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③承接过工程投资额6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4)人员要求:①项目经理: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中的牵头单位人员;需具备下列任意一项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一级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②设计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③施工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单位;②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包含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单位(含牵头人)名称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的权利义务;③签订联合体协议后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5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链接])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10月01日至2026年10月1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3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6.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6.2温馨提示:在招投标活动中,积极推广“全国CA互认”,建议投标人采用手机扫描“标证通”进入云平台。具体方法:(1)登录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一服务指南一手机版CA(标证通)办理指南一下载“标证通”一打开 APP完成身份认证,按指引在线申领 CA证书。(2)投标时,打开“标证通"APP扫码登录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通过APP直接实现电子签章、文件签署、投标文件上传/下载等全功能操作,覆盖传统CA锁所有应用场景。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方式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确定中标人,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链接])(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十堰市市政工程项目建设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恒成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十堰市北京中路82号
地址:
十堰市天津路金煌天津港7号楼2301
邮编:
442000
邮编:
442000
联系人:
全工
项目负责人:
姜鹏
电话:
0719-8632618
电话:
0719-8610917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10.行政监督部门
名称:
十堰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政工程管理科)
地址:
十堰市北京中路82号
电话:
0719-8679661
传真:
0719-8679661
邮政编码:
442000
2026年09月30日
备注:/

关注公众号
立方招采通全国招标网 全国政府采购网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北京招采网
天津招采网
河北招采网
山西招采网
内蒙古招采网
辽宁招采网
吉林招采网
黑龙江招采网
上海招采网
江苏招采网
浙江招采网
安徽招采网
福建招采网
江西招采网
山东招采网
河南招采网
湖北招采网
湖南招采网
广东招采网
广西招采网
海南招采网
重庆招采网
四川招采网
贵州招采网
云南招采网
西藏招采网
陕西招采网
甘肃招采网
青海招采网
宁夏招采网
新疆招采网
台湾招采网
香港招采网
澳门招采网
点微信扫一扫点
使用招采通小程序,随时随地查看最新商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