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6320100FB01136 | |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南京紫金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就其出租建邺区应天大街901号生态馆1F-02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
1. 项目概述 | |
1.1 出租方: 南京紫金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
1.2 标的名称: 建邺区应天大街901号生态馆1F-02 | |
1.3 挂牌起止日期: | 2026年9月24日-2026年10月14日 |
1.4 接受报名时间: 挂牌期限内(工作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 |
1.5 交易方式: | |
挂牌期满后,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按公告要求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出租;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由出租方采取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相关资料请与出租方联系人联系)。 | |
2. 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 |
2.1 坐落位置: 建邺区应天大街901号生态馆1F-02 | |
2.2 有无房产证: 无 | |
2.3 建筑面积(㎡): 292.28(以实际可租赁面积为准) | |
2.4 建筑年代: 2013年 | |
2.5 出租用途: 商业 | |
2.6 附属设施: 水电齐全 | |
2.7 招租业态: 展览馆 | |
2.8 其他说明: | |
(1)装修程度:现状交付。 (2)目前租赁状态:空置。 (3)楼层:1层。 | |
3. 出租价格及租金支付要求 | |
3.1 租金价格(万元/年): 13.8687 | |
3.2 租期(月): 13个月 (30天免租期) | |
3.3 租金支付期限方式: 季度付(先付后用,每期租金届满提前1个月支付下一期费用) | |
3.4 租赁押金(万元):3.5 | |
4. 对承租方的要求: | |
(1)意向承租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企业法人。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信用中国”平台中没有不良记录。 (3)意向承租方承租本标的后不得转租,不得用于非法业务,不得出现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 (4)不接受联合体登记。 | |
5. 其他要求: | |
(1)租金递增方式:租金无递增。 (2)承租方须在确定承租资格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3)意向承租方在挂牌期内需自行进行现场勘查和充分了解物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房屋权属、土地性质、规划、位置、大小、物业条件、证照办理情况、装修改造所需必要条件等)、存在的瑕疵及今后装修改造的经营风险,对承租本标的后拟经营业态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涉及营业相关证件由承租方自行办理。接受以房屋现状交付,未进行实地勘查的意向承租方视为对出租标的现状确认,责任自负。 (4)意向承租方须自行办理经营所需的证照及相关手续,出租方可提供合理的协助,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5)本标的承租期间的房屋装修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合同终止后出租方不予补偿。 (6)物业费另行收取。 (7)如遇国家政策、规划调整需进行拆除的,出租方有权无条件提前终止合同,对此,承租方无权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要求。 (8)该房产规划属性为展览馆(意向方在报名期内可向出租方查阅证件)。 (9)该房产无消防验收合格证明材料,消防报验(含消防系统及消防疏散等)需自行处理。 (10)本次招租标的整体出租,不拆分。 | |
6. 其他说明 | |
(1)承租方须在确定承租资格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否则出租方有权没收交易保证金。 (2)意向承租方登记须向出租方缴纳相应标的交易保证金,金额为4.2万元。 (3)本中心受出租方委托仅发布本招租公告基本信息,具体交易事项由出租方自行组织,未尽事宜请与出租方联系,以出租方解释为准。 (4)本中心向意向承租方提供的基本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出租标的有本中心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故本中心对出租标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 (5)出租方承诺:对本次出租的房产拥有合法出租权,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决策、审批或备案程序。 | |
7. 出租方联系方式 | |
联系单位:南京紫金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
联系人:周光源 | |
联系电话: 13951074577 | |
联系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兴隆大街189-4号紫金商业项目部 | |
8. 接受投诉的单位和联系电话 | |
联系单位:南京市河西新城区国有资产经营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联系人:江女士 | |
联系电话:025-86570597 | |
附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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