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招标条件 | ||||||||||||||||||||||||||
| 朝阳柳城经济开发区标准化厂房二期建设项目已经由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县审批服务局备案。招标人为朝阳县庆东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朝阳柳城经济开发区标准化厂房二期建设项目B2-5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辽宁省朝阳市柳城经济开发区 2.工程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259702.89m2(合389.55亩),建筑面积142246.94m2,主要包含A、B、D地块共19栋标房,2栋办公楼进行土建施工。已建内容:主要包含对19栋标房以及2栋办公楼的土建工程进行施工。以上21栋建筑,其中4栋标房已建设完成,达到使用标准,其他15栋标准化厂房以及2栋办公楼需要改造续建,已建部分投资36653.26万元。续建内容:主要为15栋标房以及2栋办公楼改造工程以及厂区附属设施工程。改造工程主要包括土建改造、室内消防给水、室内采暖工程、室内电气工程等。厂区附属设施工程主要包含道路工程、绿化工程、雨污水管道工程、给水管道工程、热力管道工程。续建部分投资11805.89万元。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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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技术负责人应具备相关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C证)持证上岗。3、具有有效的企业在辽基本信息登记单(外省企业)。4、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二次刷卡认证通过:《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 ||||||||||||||||||||||||||
| 四、投标 | ||||||||||||||||||||||||||
| 1.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1月30日 09时00分 2.现场投标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朝阳市双塔区人民路1B号) 3.开标时间:2026年11月30日 09时00分 4.保证金金额:30000元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接受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朝阳市)办理的电子担保保函。[点此可办电子投标保函] | ||||||||||||||||||||||||||
|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 1.领取时间:2026年11月04日至2026年11月10日。 2.领取地点: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盲盒工具https://nxbox.lnzb.com:8888/#/login) | ||||||||||||||||||||||||||
| 六、其他说明 | ||||||||||||||||||||||||||
| 1、凡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禁止其在本项目投标。2、凡辽宁省行政部门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参加省内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3、投标人在招投标过程中所提供的资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资料自行承担一切责任,招投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单位恶意围标、串标行为,将终止其投保,中标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进行失信曝光。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5、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朝阳市)上发布 | ||||||||||||||||||||||||||
| 八、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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