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KWXN2025-78号(招标文件编号:KWXN2025-78号)
二、项目名称:雅安市芦山县消防救援大队车辆维修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芦山县城北昌宏汽修厂
供应商地址:芦山县芦阳镇向阳路37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无
费率(%):20.0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芦山县城北昌宏汽修厂 | 雅安市芦山县消防救援大队车辆维修服务项目 | 包括一级、二级车辆维护,大、中、小修理,整车修理、整车维护、小修、维修救援和专项修理工作(包括发动机、液压系统车身、电气系统、制动系统、转向系统、自动变速器维修及车身清洁维护、涂漆、轮胎动平衡和修补、四轮定位检测调整、供油系统维护和油品更换、喷油泵和喷油器维修、曲轴修磨、气缸镗磨、散热器(水箱)、空调维修、车辆玻璃安装、轮胎更换、整车内饰等专项工作)。以及《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规定的汽车维修服务项目(不含保险维修和新购车辆的免费保修项目)。 | 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招标人关于车辆维修管理的相关管理办法。具体要求按《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T18344)等相关标准执行,同一零件(部位)质保期严格遵照规定执行,不得重复计费。 2、供应商负责维修期间的车辆安全和维修质量。车辆交付给维修保养单位后,供应商对汽车维修保养过程中出现的安全责任负全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因维修保养工人疏忽大意、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车辆损坏或人身伤害的,由供应商负责全额赔偿。 | 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 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内容。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冯明、杨定琼、宋德佳(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进行收取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6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成交金额:维修工时费60元/小时*人;维修(辅助)材料费上浮20%。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芦山县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芦山县爱民路7号
联系方式:联 系 人:宋老师联系电话:0835-65267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琨王新能(成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三街69号1栋7楼711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梁女士联系电话:028-81703562(报名咨询)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先生
电 话:18382495845(文件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