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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祥符街道办事处2025-2026年安全服务-质疑答复

杭州市 公开招标 2025年0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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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杭州拱墅安保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新昌路121号

邮编:310015

联系人:潘星婷

联系电话:18956305019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祥符街道办事处2025-2026年安全服务

质疑项目的编号:2025-0415-111603

采购人名称: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祥符街道办事处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2025年04月23日

三、采购结果公告日期:2025年5月16日

四、收到质疑日期:2025年5月21日

五、质疑事项与答复:

质疑事项1:根据采购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第五条之规定:“拟任所有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拥有保安员三级及以上证书(证书不能体现等级的需相关的网页查询截图)达到10%及以上的,加5分,退伍军人人数达到5%以上,加4分,满分9分。注:所有服务人员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书及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社保不提供本项不得分;一人符合多条,可重复计分”与第四条:“每个标项配备2名队长,每个标项间不可兼任,不计入总人数中”的规定存在不一致之处,这导致了关于退伍军人计分基数是否包含2名队长的问题出现歧义,从而影响了本司第五条评分结果及标项二中标结果,本司依法提出质疑。

事实依据:(1)本司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第18页符合性审查资料承诺函已明确承诺:“标项二岗位数量为120岗”;本司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第901页12.2服务承诺条款再次确认:“标项二岗位配置数量为120岗”;本司投标文件报价文件第3页开标一览表载明服务人数为120岗;遵循采购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第四条“每个标项配备2名队长,每个标项间不可兼任,不计入总人数中”之规定,本司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第264页提供2名队长及120名保安员完整名单。据此,“退伍军人人数达到5%以上”的计分基数应为120岗,按5%计算应配备6名退伍军人即符合得分条件。 (2)本司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第260-289页完整提交6名退伍军人退伍证件扫描件及三个月以上社保证明文件。

法律依据:(1)依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第五条第(十)项规定,对损害供应商合法权益的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有权提出书面质疑。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58号)第二章第二十条(五)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二十条第(五)、(八)项之规定,不得设置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施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

请求:恳请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复核评审结果,补录本司应获的退伍军人评分。

答复:经原评标委员会协助答疑,涉及客观分评分事项,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以下意见:

1、采购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第五条并未规定队长不计入总人数,且投标人投标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第264页,明确载明拟任所有队员情况总数122人,并注明只是不包括项目负责人。总人数中包涵退伍军人6人,未达到5%。

2、评标过程中,各评标专家就该点进行充分讨论,并无专家提出疑议,并进行签字确认。专家评审按照统一评分标准,不存在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评审标准,不存在对供应商实施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

3.采购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第四条与第五条规定存在不一致之处,应在采购文件质疑期提出,投标人在2025年4月23日获取采购文件,在采购文件质疑期间并未对相关问题提出质疑。

综上所述:质疑不成立,不修改评分结果。

事实依据:(1)采购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第五条,(2)投标人投标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第264页。(3)投标人在2025年4月23日获取采购文件,在采购文件质疑期间并未对相关问题提出质疑。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四条规定: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评审专家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条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六、告知依法投诉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如对本答复不满意,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投诉。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祥符街道办事处

浙江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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