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DSCQ2026BBE41397072 |
|---|---|
| 项目名称 | 莆田市涵江区工业路18号龙珠大楼、附属办公楼、食堂及宿舍整体招租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福建省供销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 挂牌价格 | 51,000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15 |
| 挂牌日期 | 2026-01-09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转让说明事项 | 一、报价时间:网络竞价分为限时报价期和延时报价期。首次网络竞价时间为2026年1月30日上午9时,限时报价期为2026年1月30日上午9时-11时,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2026年1月30日11时,延时报价周期时间为90秒;项目进入延牌期后,每个顺延周期的网络竞价时间为报名截止日下一个工作日9时-11时,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报名截止日下一个工作日11时,延时报价周期时间为90秒。二、其他披露事项1、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报名材料并缴纳交易保证金即表示愿以不低于挂牌价竞租,并愿意以挂牌价为起价,通过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意向承租方必须充分了解并审慎评估自身对报价的承受能力,谨慎进行报价,一旦报价即为不可撤销的报价。2、交易过程中交易中心、出租方及其工作人员向意向承租方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政策咨询、标的情况的描述、说明等仅作为参考,意向承租方应自行把握交易风险,审慎决策。3、若在尽职调查(看样)期至租赁标的移交日期间现场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交易中心不对现场状况进行保证及现场状况变化解释,不承担任何责任。4、资格审核:交易中心和出租方对意向承租方提交的交易保证金和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完整性和规范性审核,经审核确认合格的意向承租方才有资格参与竞价。意向承租方须对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对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意向承租方,交易中心和出租方无需作出解释或说明,通过资格审核合格的意向承租方方可参与竞价。5、租赁标的设有挂牌价,网络竞价以挂牌价作为起始价。意向承租方按照确定的加价幅度(100元或其整数倍)进行报价,竞价系统以“网络竞价(正向多次)、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最终承租方。6、报价结果通知:竞价结束后,系统将自动弹出竞价结果提示,交易系统确认最高有效报价的意向承租方成为系统中载明的本竞租项目的成交方,即视为竞价成交。如果意向承租方报价成交,系统会有短信通知,同时系统自动将《竞价结果通知单》发送到意向承租方注册的帐户中,意向承租方可在我的订单里查询成交信息。7、成交结果公示:成交结果公示日期以交易中心官网:http://***/“成交公告”栏公示时间为准。承租方应适时关注交易中心官网的关于本项目的成交结果公示信息,否则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8、成交确认书签署:承租方须在竞价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署《成交确认书》。9、合同签订:出租方与承租方应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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