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钒钛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红格南钒钛磁铁矿开发利用项目(2000万吨/年采选尾工程)设备采购一期露天采矿工程半移动式破碎站项目标段招标文件补遗文件(1)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补遗,根据招标文件约定,本补遗文件是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补遗内容如下:
- 现将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 “2.5服务期限”变更为“2.5交货期”。
- 现将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中“类似项目是指:具备一个旋回破碎机6089或6389及以上规格的销售业绩(需提供合同、发票、验收报告),业绩为本次投标人所具备的自身业绩,不接受授权绩”变更为“类似项目是指:具备一个旋回破碎机6089或6389及以上规格的销售业绩(需提供合同、发票、验收报告),业绩为本次投标人所具备的自身业绩,不接受授权业绩”。
- 现将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7.6.1履约保证金中“注:《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关于深入推进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工作的通知》(川建行规〔2019〕8号)规定:“严格落实国务院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工作要求,积极推行工程担保制度,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专业担保公司、保险机构作为工程担保保证人开展工程担保业务。建筑企业可以银行保函、专业担保公司担保函、保证保险等方式替代现金缴纳各类保证金,任何单位不得无故拒绝。”删除。
- 现将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总则 附件一:开标记录表中“交货期(日历天)”变更为“交货期”。
- 现将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总则 附件四:中标通知书中“交货期: 日历天。”变更为“交货期: 。”
- 现将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专用合同条款 11.2 现场安装调试验收中“卖方负责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工作,在 年 月 日前完成货物的安装调试工作,对施工质量双方依据附件1约定的标准进行验收。”变更为“卖方负责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工作,在 年 月 日前完成货物的安装调试工作,对施工质量双方依据附件1并结合卖方投标时的正向偏离承诺约定的标准进行验收。”
- 现将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附件1.技术附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变更为“附件1.技术附件及正向偏离表”。
- 现将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增加“安全生产协议”、“供应商廉洁与合规承诺书”。
- 现将原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5.设备交货期及地点中“供货货期”变更为“交货期”。
- 现将原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七、资格审查资料中增加“(六)如为制造商,需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
如为制造商投标的,需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格式自拟;如为制造商授权投标的,按“(七)制造商授权书”格式提供授权书,此项无须填写。
- 现将原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七、资格审查资料中“(六)制造商授权书”变更为“(七)制造商授权书”。
- 现将原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八、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中“完全响应技术附件内容的,由投标人做出承诺,格式自拟。若存在正向偏离的,单独提供技术偏离表。”变更为“完全响应技术附件内容的,由投标人做出承诺,格式自拟。若存在正向偏离的,在作出完全响应技术附件内容基础上,还须单独填写技术偏离表。
正向偏离表
序号 | 设备/软件 /材料名称 | 技术附件 | 投标响应 | |
要求 | 招标文件对应页码 | |||
备注: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上述表格
- 现将原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十一、其他资料中“注: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资料应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中列出。”变更为“注: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资料,包括不限于应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将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后增加“买方 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买卖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签署本合同。”
- 将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节通用条款1.1条“卖方保证货物及其包装、标识等未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不论任何原因,因卖方货物及其包装、标识等涉嫌侵犯第三人知识产权,而导致买方所购买货物被工商、司法等部门查扣或被第三人索赔等情形,卖方必须赔偿买方因此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并按合同总价的2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修改为“卖方保证货物及其包装、标识等未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不论任何原因,因卖方货物及其包装、标识等涉嫌侵犯第三人知识产权,而导致买方所购买货物被工商、司法等部门查扣或被第三人索赔等情形,卖方必须赔偿买方因此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包含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交通费、保险费等),并按合同总价的 2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 将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专用条款11.1.1条,“如货物数量不足,卖方应保证在五个工作日内补足,超出合同约定数量的货物,买方有权拒绝接收。”修改为“如货物数量不足,卖方应保证在五个工作日内补足,超出合同约定数量的货物,买方有权拒绝接收,由此产生的仓储、运输、装卸等全部费用由卖方承担。”
- 将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专用条款12.1.4条,“(3)质保期届满之日,双方签署的确认货物无质量问题的报告。”修改为“(3)质保期届满之日,双方签署的确认货物无质量问题或违约责任的报告。”
- 将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专用条款13.1条,“非买方原因,卖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送货至买方指定地点的,每逾期一天,支付违约金合同总额0.3%;逾期超过30天的,买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卖方必须按合同总价的2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对超出部分买方有权进行索赔。”修改为“非买方原因,卖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送货至买方指定地点的,每逾期一天,支付合同总额0.3%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的,买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卖方必须返还买方已支付货款并按合同总价的2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对超出部分买方有权进行索赔。”
- 将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专用条款13.2条,“非买方原因,卖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完成货物的安装调试工作的,每逾期一天,支付合同总额0.3%的;逾期超过30天的,买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卖方必须返还买方已支付货款并按合同总价的2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对超出部分买方有权进行索赔。”修改为“非买方原因,卖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完成货物的安装调试工作的,每逾期一天,支付合同总额的0.3%;逾期超过30天的,买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卖方必须返还买方已支付货款并按合同总价的2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对超出部分买方有权进行索赔。”
- 将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专用条款13.3条,“卖方拒绝更换的,买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卖方必须按合同总价的2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对超出部分买方有权进行索赔。”修改为“卖方拒绝更换的,买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卖方必须返还买方已支付货款并按合同总价的2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对超出部分买方有权进行索赔。”
- 将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专用条款13.4条,“卖方拒绝更换或无法修理至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买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卖方必须以合同总价的2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对超出部分买方有权进行索赔。”修改为“卖方拒绝更换或无法修理至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买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卖方必须返还买方已支付货款并以合同总价的2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对超出部分买方有权进行索赔。”
- 将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专用条款13.7条,“卖方销售给买方的本合同货物的标准备品备件、易损件、附件、专用工具价格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卖方应按违约加价金额的10倍向买方支付违约金。”修改为“卖方销售给买方的本合同货物的标准备品备件、易损件、附件、专用工具价格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卖方应返还甲方多支付的价差金额并按价差金额的10倍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 将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专用条款14.1条“卖方在合同履行的整个过程中如无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将在功能性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修改为“卖方在合同履行的整个过程中如无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将在功能性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函的期限亦应到前述条件为止。”
-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现已重新上传,请各投标人以最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四川省钒钛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省自然资源信息流转服务有限公司
2026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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