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南财经大学蕴华苑1、2栋学生公寓维修改造项目施工招标文件的补遗书
编号:第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针对云南财经大学蕴华苑1、2栋学生公寓维修改造项目施工(备案编号:GC530100202500872001)招标文件,现发布第01号补遗书,对原文件内容做如下澄清和修改:
①实际选用品牌档次不得低于上述参考品牌要求,同时不低于设计标准。
②防火产品必须进行消防备案和具有防火检测报告。
③使用材料应符合国家环保质量标准,甲醛及有害物限量需在国家标准安全范围内,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GB50325-2020),及教育部办公厅(教发厅函【2020】32号)的要求。
针对商务招标文件中上述内容,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承诺:若中标,在施工阶段所选用的所有材料,其品牌档次、技术标准、防火性能及环保要求,均不低于原商务招标文件中所示内容及标准;承诺在施工阶段,防火产品必须进行消防备案和具有防火检测报告。
2. 明确施工阶段材料确认流程
本项目所有材料的品牌、规格、质量标准等,将在中标后由中标人与招标人根据设计图纸和项目实际需求,在施工前共同确定。
届时确定的材料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品牌档次:实际选用品牌档次不得低于商务招标文件中参考品牌要求,同时不低于设计标准。
防火要求:防火产品必须已进行消防备案并具有防火检测报告。
环保要求:使用材料应符合国家环保质量标准,甲醛及有害物限量需在国家标准安全范围内,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GB50325-2020)及教育部办公厅(教发厅函【2020】32号)的要求。
本补遗文件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不影响招标公告的实质性内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变。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本补遗书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补遗书内容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本补遗书为准。
特此通知。
招标人:云南财经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25年11月6日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