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上海蓝光科技园物业改造提升项目园区景观绿化换新养护与提升工程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在CEC电子采购平台以公开招标采购方式选择供应商。
一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一)项目名称:上海蓝光科技园物业改造提升项目园区景观绿化换新养护与提升工程 。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芳春路400号上海蓝光科技园区内,办公楼及厂房、附属配套用房周边绿地空间、中心花园、景观绿化带约5341平方米景观绿化环境改造提升。
(三)采购范围:上海蓝光科技园物业改造提升项目园区景观绿化换新养护与提升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园区办公楼及厂房、附属配套用房周边绿地空间、中心花园、景观绿化带(包含地形整理、土壤治理、苗木绿植、花卉新栽、个别移植、步道铺装、局部硬化、成品设施、标识标牌、造型墙体和座凳、吧台、廊架、指示牌、特色灯杆及庭院灯等景观绿化施工、枯树残枝砍伐修剪、路沿石修缮、主楼散水剔除新做、围墙及景观水池修缮等内容)范围的全部工程,及为完成本项目所有需要向项目所在地有关部门报批报建的工作。
(四)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或项目所在地及行业规范和技术要求。
(五)工期要求:约70 日历天(含雨天、节假日及进场准备时间)。
(六)最高限价:298万元。
二、资格要求
(一)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单位、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等主体进行查询(企业输入单位名称查询,主体类型为“法人”)。经查询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二)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三)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景观绿化改造、园林景观工程或同类相关内容,具备与本项目规模、技术要求相匹配的专业技术人员、施工设备、质量安全生产条件及履约能力,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四)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在最近三年内没有串通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没有发生严重违约行为以及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分包及转包。
三、报名截止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2月10日12:00。
投标人在CEC电子采购平台注册成功后,应当在报名截止期前上传以下文件资料(上传的文件资料均合法有效,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采购人有权要求查看原件)。
1.企业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证书;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二)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线上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在CEC电子采购平台报名成功且通过资格审核后,自行在CEC电子采购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2月13日8:30;
(二)
上海虹正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上海蓝光科技有限公司
2026年2月5日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