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区御泉河景区平急两用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装修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期:2025年08月26日至2025年08月29日)
项目标段名称
|
涪陵区御泉河景区平急两用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装修工程)
|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元)
|
26638962.44
| ||||||
项目编码
|
50010220250716001010101
| ||||||||
招标公告编号
|
/
| ||||||||
招标人
|
重庆江普建设有限公司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23-72267193
|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矩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023-72372283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名称
|
投标报价
|
工期
|
质量
|
拟任项目负责人
| ||||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
第一名
|
重庆市建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4495360.02
|
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 个月
|
符合强制性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重庆市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
蒋大鹏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
|
渝2502006200800803
| ||
第二名
|
重庆乾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4510507.13
|
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 个月
|
符合强制性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重庆市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
赵莉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
|
渝1502013201409871
| ||
第三名
|
重庆营兴实业有限公司
|
24515837.52
|
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 个月
|
符合强制性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重庆市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
夏先莉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
|
渝1502014201511158
|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第一中标候选人:重庆市建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项目经理:蒋大鹏
业绩:老鼓楼衙署遗址公园配套服务设施工程
第二中标候选人:重庆乾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项目经理:赵 莉
业绩:两路组团F分区F23-2地块项目
第三中标候选人:重庆营兴实业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项目经理:夏先莉
业绩: 大足区龙滩子街道一至五片区老旧小区主体改造工程
| ||||||||
招标文件规定应公示的其他内容
|
否决投标情况及理由:
1、河南省金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湖南琨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江苏金宇通建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洛阳旭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鸿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四川省弘发建业集团有限公司、厦门轩丞建设有限公司、中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建工第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语年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重庆中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因评审点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光伏发电内容。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1投标人的技术方案综合性评审不合格,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技术方案采用暗标评审时,其形式应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3)技术部分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2、四川省登威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因评审点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说明计划工期进行施工在各个关键日期。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1投标人的技术方案综合性评审不合格,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技术方案采用暗标评审时,其形式应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3)技术部分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3、重庆德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技术方案形式要求评分点:技术方案出现彩色内容。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1投标人的技术方案综合性评审不合格,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技术方案采用暗标评审时,其形式应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3)技术部分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4、重庆新一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技术方案形式要求评分点:技术方案出现与本项目无关的”北京市“字样。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1投标人的技术方案综合性评审不合格,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技术方案采用暗标评审时,其形式应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3)技术部分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未递交投标保证金且提交了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的中标候选人:重庆市建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乾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营兴实业有限公司
| ||||||||
中标候选人评标情况
|
经评标委员会评定,中标候选人资格评审、形式评审、技术部分、响应性评审、投标函部分评审均合格。
| ||||||||
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意,可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异议受理单位:重庆江普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23-72267193
地址:重庆市涪陵区太白大道34号汇智国际大楼
在线异议: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https://***/CQTPBidder%EF%BC%89%3C/p%3E%3Cp%3E 2、投诉受理部门: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电话:023-72203686
传真:023-72224119
邮箱:gcztb@fljyzx.cn
地址:涪陵区鹤凤大道38号新区大厦
在线投诉: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https://***/CQTPBidder%EF%BC%89%3Cb%3E%3C/b%3E%3C/p%3E%3Cp%3E | ||||||||
招标人(盖章):重庆江普建设有限公司
2025年08月26日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重庆矩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8月26日
|
注:1.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