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阜新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清扫车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0月10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900-01216
项目名称:阜新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清扫车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45000
最高限价(元):345000
采购需求:查看
第三章货物需求
序号 | 项目 | 参数(供参考) |
1 | ▲轴距(mm) | ≥5000 |
2 | ★燃料种类 | 柴油(国Ⅵ) |
3 | ★底盘发动机功率 | ≥169kW |
4 | ▲外形尺寸 (mm) | ≤8450*2550*3150 |
5 | ▲总质量(kg) | ≥18000 |
6 | ▲整备质量(kg) | ≥9448 |
7 | ▲额定载质量(kg) | ≥7880 |
8 | ▲前悬/后悬(mm) | ≥1400/1900 |
9 | ▲接近角/离去角(°) | ≤18/12 |
10 | ▲清水箱容积(m3) | ≥4 |
11 | ▲垃圾箱容积(m3) | ≥8 |
12 | ★驾驶室调温措施 | 配原厂冷暖空调 |
13 | 主要功能要求: 清扫装置型式:中置四盘扫+后置吸嘴;实现路面的清扫及吸尘。 吸嘴:滚动胶轮三点浮动支撑、能适应不同道路表面的清扫要求。 所有紧固件均采用镀锌处理,扫盘、吸嘴等结构件均防腐防锈处理,附着力强,涂层耐腐、耐候性强; 垃圾箱采用双层结构,坚固、耐用。内胆采用不锈钢材料制作,结构强度高,不锈蚀; 在应急状态下,可通过设置的手动泵操纵垃圾箱升降等动作,特殊情况时能直接进入副发动机工作舱内进行检测及维修; 垃圾箱外形采用侧部方形造型,圆弧过渡,全车比例协调、美观大方。 垃圾箱侧板及顶板采用强度较高的设计,工艺简单,箱体内表面光滑,垃圾倾倒方便无残留,且箱体外表面无焊接变形,无需补原子灰,整车造型美观。 副发动机与风机采用离心离合器连接装置,能保证副发动机空载启动和副发动机停机时与风机自动脱离。 采用智能化控制系统,电、液集中控制,操作简单,驾驶员可在驾驶室内完成各种动作的操作。 颜色:工程黄 |
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所有★标项提供证明材料:供应商需提供产品技术说明书、产品彩页、功能截图、参数确认函,提供产品检验合格报告(以上材料任意一项均可),否则视为非实质性响应,则投标文件无效。
本采购项目技术指标及参数由采购单位提供,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与采购单位联系。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09日17时00分至2025年09月1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10月10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新市细河区龙城路7号阜新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地址详见采购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电子投标文件同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及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3、投标文件现场递交电子档(U盘)递交截止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相同(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与开标地点相同 ★4、供应商所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需一致,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认证等设备,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网络电子解密及报价解密均应在30分钟内完成。 5、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6、招标文件领取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和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阜新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 阜新市海州区矿工大街38号
联系方式:0418-29017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新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阜新市细河区龙城路7号
联系方式:0418-3378836
邮箱地址:fxggzycgb006@163.com
开户行:阜新银行海兴支行
账户名称: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新市政府采购中心)
账号:120010000930207200003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贾佟佟
电话:0418-3378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