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示范文本)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第一部分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上蔡县水利局
监理人(全称):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上蔡县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2024年度治理工程;
2. 工程地点:上蔡县境内;
3. 工程规模:上蔡县2024年度地下水超采治理范围涉及大路李乡和百尺乡2个乡以及蔡都街道、芦岗街道、重阳街道3个街道乡村部分,地下水压采目标为310万㎡;
4.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项目总投资5993.92万元;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 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4. 专用条件;
5. 通用条件;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随鹏飞(证书编号:2310012237)。
五、签约酬金
签约酬金(大写):经政府评审后工程结算价的0.745%(约446547.00元)。
六、期限
1. 监理期限:总工期90日历天。
七、双方承诺
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订立
1. 订立时间:2024年11月15日。
2. 订立地点:上蔡县水利局。
3. 本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叁份。
委托人:上蔡县水利局(盖章)监理人: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住所:上蔡县西大街146号住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9号10层1006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450000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的代理人:(签字)的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浦发银行郑州经三路支行
账号:账号:*4
电话:电话:0371-63819655
传真:传真:0371-63819655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414150073@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