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白云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现对广州白云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新进港货站全流程智慧物流设备系统设计服务采购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广州白云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新进港货站全流程智慧物流设备系统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CZ2024012874。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序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数量 (单位:项) | 单价限价 (单位:元,人民币) | 总价限价 (单位:元,人民币) | 备注 |
1 | 新进港货站全流程智慧物流设备系统项目咨询设计服务 | 1 | 492182.00 | 492182.00 |
|
2 | 新进港货站全流程智慧物流设备系统项目伴随运行服务 | 1 | 377934.00 | 377934.00 |
|
合计 | 870,116.00 |
|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固定金额采购模式。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或总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最高单价限价金额和最高总价限价金额,是用户单位根据核准的预算金额核算所得,最终结算应以具体签署的合同约定为准。
1.5.1 咨询设计服务内容:
根据《新进港货站智能货架及系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制定详细的设计方案,设计方案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托盘立体库系统、库区定位模块、智慧数字月台、进港危险品运输航司资质核查、新进港货站智能货架及系统国际货站运控平台等内容。咨询设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需求分析,包括功能指标、系统性能指标、系统接口需求等。
(2)方案设计,设计内容包含新进港货站全流程智慧物流设备系统项目设计原则、总体目标、系统架构、子系统接口、功能布局设计、工艺流程细化、流量核算、设备详细参数、智能货架系统的运行控制要求、采购设备清单等。
(3)项目实时计划,计划包含项目实施整体进度计划、项目实施关键节点、各个子系统施工进度计划等内容。
(5)项目投资,包括项目投资概算明细。
(6)项目技术规格书编制:根据项目需求编制新进港货站全流程智慧物流设备系统项目技术要求文件,明确施工方的工作内容、供货范围、设备规格、满足的规范、工程进度及维保服务等要求。
(7)技术顾问:协助采购人答复新进港货站全流程智慧物流设备系统项目采购过程中提出的技术问题答疑,对前期设计方案进行解释和说明等。就采购合同的技术性条款为采购人提供顾问服务。
1.5.2 伴随运行服务内容:
伴随运行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新进港货站智能货架及系统提供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工作。伴随运行服务内容包括不限于:
(1)设备到场验收:对项目施工方提供的产品依照采购合同核验品牌、数量、规格参数、合格证明、第三方检测报告(如有)等,并对到场情况做完整记录,确保产品按时、按量到场;
(2)资料审查:根据业主与施工方合同要求,对施工方提交的资料完整性审查、记录,并敦促施工方按时按质量完成资料提交;
(3)施工质量管控:对施工过程设备生产、安装、测试、调试过程陪伴监管,保证产品生产工艺、施工精度、系统测试效果、调试结果满足采购合同的要求,并对监管情况做完整记录,确保施工质量满足采购合同要求;
(4)施工进度管控:依照项目整体进度要求,审查施工方提供施工进度计划表,根据施工方提供的施工进度计划表严格控制总进度计划、各子系统进度计划及关键节点计划,如设备到货、安装完成、单机测试、子系统调试、系统联调等;
(5)组织协调:本次项目为技改项目,涉及土建、消防、电气等多个专业的改造,顾问方需配合业主协调本项目施工方、土建施工方、其他设备/系统施工方,保证项目顺利推进;
(6)投资控制:按照业主与施工方的合同约定,审核施工方工程量,审核所有变更的必要性、合理性及经济性,评估变更对工程进度、质量、投资等的影响,提出专业的审核意见。
(7)现场安全管理:审核施工方安全管理方案,定期现场安全巡查,保证施工安全。
(8)资料整理收集:负责项目施工过程产生的所有文件,如施工方提交的图纸、说明文件、会议记录、通知单、联系单、验收报告等内容收集、整理、归档和分发。
1.6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地点 | 服务时间 |
1 | 新进港货站全流程智慧物流设备系统项目咨询设计服务及伴随运行服务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历天内完成咨询设计方案交付,并通过采购人审核。为项目提供伴随运行服务至项目保修期。 |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询比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1.9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1.10 本项目前期服务机构为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询比,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参与本询比项目的供应商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成交无效。
1.11本次采购对未成交供应商报价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设经济补偿。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参加本次询比,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
(注意: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如分公司参加,须提供分公司、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分公司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
2.2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询比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询比项目。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询比项目。
2.4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供应商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发现供应商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
2.5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询比。
2.6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询比
2.7 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平台,下载、递交、解密相应文件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等付款行为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第二节《供应商须知》中第3.4.6的规定,以及依据本询比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询比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询比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询比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询比文件的获取
3.1获取询比文件时间:2025年9月10日至2025年9月15日;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选择项目下载询比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次询比。
3.2询比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https://***/cms/nfhk/webfile/bzzx/czzn/20200226/96540.html%3C/p%3E%3Ch2%3E%3Cstrong%3E4%E3%80%81%E5%93%8D%E5%BA%94%E6%96%87%E4%BB%B6%E7%9A%84%E9%80%92%E4%BA%A4%3C/strong%3E%3C/h2%3E%3Cp%3E%3Cstrong%3E4.1%3C/strong%3E%3Cstrong%3E%E5%93%8D%E5%BA%94%E6%96%87%E4%BB%B6%E9%80%92%E4%BA%A4%E7%9A%84%E6%88%AA%E6%AD%A2%E6%97%B6%E9%97%B4%EF%BC%88%E6%8A%A5%E4%BB%B7%E6%88%AA%E6%AD%A2%E6%97%B6%E9%97%B4%EF%BC%89%E4%B8%BA%3C/strong%3E%3Cstrong%3E2025%3C/strong%3E%3Cstrong%3E%E5%B9%B4%3C/strong%3E%3Cstrong%3E9%3C/strong%3E%3Cstrong%3E%E6%9C%88%3C/strong%3E%3Cstrong%3E19%3C/strong%3E%3Cstrong%3E%E6%97%A5%3C/strong%3E%3Cstrong%3E9%3C/strong%3E%3Cstrong%3E%E6%97%B6%3C/strong%3E%3Cstrong%3E00%3C/strong%3E%3Cstrong%3E%E5%88%86%3C/strong%3E%EF%BC%8C%E4%BE%9B%E5%BA%94%E5%95%86%E5%BA%94%E5%9C%A8%E6%88%AA%E6%AD%A2%E6%97%B6%E9%97%B4%E5%89%8D%E9%80%9A%E8%BF%87%3Cstrong%3E%E7%94%B5%E5%AD%90%E6%8B%9B%E6%A0%87%E6%8A%95%E6%A0%87%E4%BA%A4%E6%98%93%E5%B9%B3%E5%8F%B0%3C/strong%3E%E9%80%92%E4%BA%A4%E5%93%8D%E5%BA%94%E6%96%87%E4%BB%B6%E3%80%82%3C/p%3E%3Cp%3E%3Cstrong%3E4.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询比程序终止说明
采购计划有预案的项目,在执行过程中,第二次公告后如出现合格供应商少于三家的情况,则本项目的询比采购程序终止。并由评委会在评审现场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对这两家或一家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形成评审结论。
6、联系方式
6.1采购人:广州白云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白云机场北出口海关监管区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杨工,020-36068390
EMAIL:yangwenjie@csair.com
6.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272号南航贸易大楼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工,020-86123887
6.3 技术支持客服热线:020-86138881,020-86122152,020-86131709
7、澄清、异议、投诉反馈路径
7.1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需采购人进行解释说明的,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二章2.2.1项规定,进入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采购项目提问区域提出疑问。
7.2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递交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272号南航贸易大厦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20-86123887
7.3如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南航集团采购与供应链管理部合规监督室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齐心路68号南航大厦
联 系 人:梁女士
联系电话:020-86125012
7.4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且提出内容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客观、来源合法。调查过程中,若发现供应商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采购人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阶段 |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
资格预审阶段 | 截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递交日期前”提出异议 |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 (招标采购项目)截至“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截止后48小时,或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较晚的期限为准)”提出异议 |
(非招标采购项目)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24小时”提出异议 | |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 截至“评审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
澄清、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询比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澄清/异议/投诉承诺及程序指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