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南京医科大学大数据存储共享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JSZC-320000-SNZX-G2025-0189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市鼓楼区中山路99号12楼1212室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11-05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000-SNZX-G2025-0189
项目名称:南京医科大学大数据存储共享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310.000000万元(采购包1:1280.000000万元;采购包2:3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详见下文
采购需求:
作为大数据存储共享管理模块的核心数据单元包含大数据存储治理系统和分布式存储平台,其中数据治理系统包括样本库管理系统、数据标准化和管理调度体系等,分布式存储平台需要同时满足存储容量、存储安全性、存储响应效能能多重指标要求,计划购置国产自主可控分布式并行文件存储系统:全闪存储,提供不少于1.5PB存储裸容量;大容量HDD并行文件存储系统,提供不少于25PB存储裸容量。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最高限价:1310万元,其中分包1:1280万元,分包2:30万元;单项限价详见下表,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或单项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分包号 | 分包名称 | 项目 | 数量 | 单项限价(万元) | 分包最高限价(万元) | 最高总限价(万元) |
分包1 | 临床信息与大数据存储模块 | 科研数据标准化子模块 | 1套 | 20 | 1280 | 1310 |
多模态数据平台子模块 | 1套 | 55 | ||||
项目管理调度子模块 | 1套 | 25 | ||||
大数据存储共享管理模块 | 1套 | 1180 | ||||
分包2 | 生物样本模块 | 生物样本库管理系统 | 1套 | 30 | 30 |
注:本项目共有2个分包,本次招标为①分包1、②分包2, 2个分包同时进行招标,同一供应商可以同时参加2个分包招标,但只能中一个分包(即“兼投不兼中”)。本项目评标顺序为:①分包1、②分包2,在评标阶段按评标顺序,若供应商在依次评标的分包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供应商可以继续参加后续分包的评审,但不得被推荐为后续分包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本项目供应商需单独按分包制作投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次日起,设备、材料运抵现场,并安装、调试结束,验收合格,交付采购人使用。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评审前六个月内(2025年4月-2025年9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评审前六个月内(2025年4月-2025年9月)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2024年度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承诺书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2025年4月-2025年9月)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文件(依法免缴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并提供近半年内(2025年4月-2025年9月)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任意一个月即可),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复印件、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如为中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为国家认定的节能产品和环保产品的须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四)本项目不接受转包、分包。
(五)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六)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中山路99号12楼1212室
方式:获取方式:网址为:分包1:https://***/ 售价:¥500元/分包,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未按照上述要求合法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的,招标(采购)人将不予受理其投标(响应)。
售价:50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11-05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中山路99号12楼121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2、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 号)等文件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
3、集中勘察或答疑:
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未踏勘现场或踏勘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4、响应文件份数:一式柒份(壹份正本、陆份副本),(电子版须为响应文件盖公章(红章)正本的PDF扫描件,扫描件内容应与纸质文件完全一致。文件名建议修改为公司名+项目编号简写、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和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投标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5、公告媒体
(1)本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公示发布,敬请各投标人关注;
(2)若有关本次采购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
单位名称:南京医科大学(本部)
单位地址: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101号
联系人:汪老师
联系电话:025-868686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京苏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路99号12楼1212室
联系人:李佳蓉
联系电话:025-842008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佳蓉
电话:025-842008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