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西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日喀则边境管理支队吉汝、涅如堆边境检查站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E8%8E%B7%E5%8F%96%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F%BC%8C%E5%B9%B6%E4%BA%8E2026%E5%B9%B403%E6%9C%8811%E6%97%A5 11点4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1407003401014882
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西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日喀则边境管理支队吉汝、涅如堆边境检查站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1649.15923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40.96948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西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日喀则边境管理支队吉汝、涅如堆边境检查站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国家移民管理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国移民后【2024】2466号、国移民后【2024】190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西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 ,社会投资/% 。招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西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国家移民管理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国移民后【2024】2466号、国移民后【2024】1901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西藏华思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日喀则市亚东县吉汝乡、康马县涅如麦乡;
2.2建设内容及规模:西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吉汝边境检查站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其中根据设计说明新建计入建筑面积部分:业务技术用房建筑装饰工程建筑面积1055.72m2;设备用房建筑装饰工程建筑面积69.07m2;查验厅建筑装饰工程建筑面积116.45m2;旱厕建筑装饰工程建筑面积21.61m2;新增犬舍建筑装饰工程建筑面积8.19m2;合计建筑面积1271.04m2。按顶盖投影面积计算不计入建筑面积部分:温室大棚建筑装饰工程154.42m2;车棚建筑装饰工程93.6m2;合计面积248.02m2;附属工程1项。西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涅如堆边境检查站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其中根据设计说明新建计入建筑面积部分:业务技术用房建筑装饰工程建筑面积1303.8m2;设备用房建筑装饰工程建筑面积69.56 m2;查验厅一建筑装饰工程建筑面积116.45 m2;查验厅二建筑装饰工程建筑面积116.45 m2;旱厕建筑装饰工程建筑面积21.45 m2;合计建筑面积2189.13m2。按顶盖投影面积计算不计入计入建筑面积部分:温室大棚建筑装饰工程154.58m2;车棚建筑装饰工程93.60 m2;车辆查验区大棚建筑装饰工程305.05 m2;合计面积553.23m2;附属工程1项。招标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
2.3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历天(不含冬季停工期);
2.4招标范围:西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吉汝边境检查站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其中根据设计说明新建计入建筑面积部分:业务技术用房建筑装饰工程建筑面积1055.72m2;设备用房建筑装饰工程建筑面积69.07m2;查验厅建筑装饰工程建筑面积116.45m2;旱厕建筑装饰工程建筑面积21.61m2;新增犬舍建筑装饰工程建筑面积8.19m2;合计建筑面积1271.04m2。按顶盖投影面积计算不计入建筑面积部分:温室大棚建筑装饰工程154.42m2;车棚建筑装饰工程93.6m2;合计面积248.02m2;附属工程1项。西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涅如堆边境检查站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其中根据设计说明新建计入建筑面积部分:业务技术用房建筑装饰工程建筑面积1303.8m2;设备用房建筑装饰工程建筑面积69.56 m2;查验厅一建筑装饰工程建筑面积116.45 m2;查验厅二建筑装饰工程建筑面积116.45 m2;旱厕建筑装饰工程建筑面积21.45 m2;合计建筑面积2189.13m2。按顶盖投影面积计算不计入计入建筑面积部分:温室大棚建筑装饰工程154.58m2;车棚建筑装饰工程93.60 m2;车辆查验区大棚建筑装饰工程305.05 m2;合计面积553.23m2;附属工程1项。招标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图纸及清单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说明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合同估算价、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3.1.2类似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3年内,有关造价、面积等量化指标不低于本招标项目对应指标的二分之一,工程用途类似、工程质量合格且在全国“四库一平台”工程业绩数据库中数据完整的工程业绩。
3.1.3项目管理班子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管理班子的资格要求):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建筑工程(注册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级别)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且应具有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安全员1(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C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
3.2.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2.4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不得少于2家,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3(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4.关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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