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青岛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青岛海关口岸门诊部)保障夏季出入境高峰紧急采购试剂耗材比选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保障夏季出入境高峰紧急采购试剂耗材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00%。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算金额:86920 元,第一包:71800 元;第二包:15120 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夏季出入境高峰采血及传染病检测试剂耗材;
(002)夏季出入境高峰生化及尿常规检测试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夏季出入境高峰采血及传染病检测试剂耗材)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 供应商须按照国家最新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生产或经营医疗器械;
3.3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须提供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3.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山东及信用青岛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002 夏季出入境高峰生化及尿常规检测试剂)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 供应商须按照国家最新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生产或经营医疗器械;
3.3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须提供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3.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山东、信用青岛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22日08时30分到2026年09月24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
地点:青岛市;
方式:在获取比选文件时间内需携带以下材料现场登记获取比选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以下两项提供任意一项:
(2.1)法定代表人购买比选文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自拟,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并加盖公章及同时提供身份证原件>
(2.2)授权委托人购买比选文件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须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并加盖公章及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及供应商为授权委托人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社保证明材料须提供自报名之日起前三个月内任意一月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授权委托人姓名、缴纳单位名称、缴纳月份等信息,若社保为第三方代缴还须提供供应商与第三方签订的代缴社保合同或协议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以上报名材料中要求加盖供应商公章,须加盖鲜章,不接受彩印件、电子签章等材料。供应商按照上述时间、地点及方式要求现场登记获取比选文件,本项目不允许代买标书、不接受邮寄报名。若报名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代理机构不予接受;
售价:每本 300 元整人民币(现金),售后不退;未按规定获取的比选文件不受法律保护且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供应商自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8日 09时 30分
递交方式:青岛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28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青岛市
七、其他
1.项目概况:对保障夏季出入境高峰紧急采购试剂耗材以比选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比选。
2. 项目名称:保障夏季出入境高峰紧急采购试剂耗材
3. 购需求:保障夏季出入境高峰紧急采购试剂耗材,第一包:夏季出入境高峰采血及传染病检测试剂耗材;第二包:夏季出入境高峰生化及尿常规检测试剂。
4.预算金额:86920元,第一包:71800元;第二包:15120元。
5. 供应商资格要求
5.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5.2 供应商须按照国家最新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生产或经营医疗器械;
5.3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须提供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5.4通过“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山东、信用青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6、比选文件的获取
6.1时间期限:自2026年9月22日起至2026年9月2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
6.2地点:青岛市;
6.3方式:在获取比选文件时间内需携带以下材料现场登记获取比选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以下两项提供任意一项:
(2.1)法定代表人购买比选文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自拟,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并加盖公章及同时提供身份证原件);
(2.2)授权委托人购买比选文件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须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并加盖公章及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及供应商为授权委托人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社保证明材料须提供自报名之日起前三个月内任意一月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授权委托人姓名、缴纳单位名称、缴纳月份等信息,若社保为第三方代缴还须提供供应商与第三方签订的代缴社保合同或协议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6.4以上报名材料中要求加盖供应商公章,须加盖鲜章,不接受彩印件、电子签章等材料。
供应商按照上述时间、地点及方式要求现场登记获取比选文件,本项目不允许代买标书、不接受邮寄报名。若报名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代理机构不予接受;
6.5售价:每本300 元整人民币(现金),售后不退;
6.6未按规定获取的比选文件不受法律保护且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供应商自负。
7.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以及地点
7.1时间:2026年9月28日09时00 分起至09时30分止;
7.2地点:青岛市。
8.响应截止时间、开始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8.1时间:2026年9月28日09时30分;
8.2地点:青岛市。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
联系人: 王 经 理
咨询电话:183-1119-6869
邮 箱:cg100143@[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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