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威宁自治县新发乡2025年省级资金环境卫生整治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https://jyxt.ggzy.bijie.gov.cn/ywpt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20日 1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ZDZB-2025-ZC04
项目名称:威宁自治县新发乡2025年省级资金环境卫生整治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序列号:B-20250606-000012-0
预算金额(元):500000
最高限价(元):5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威宁自治县新发乡2025年省级资金环境卫生整治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500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采购安装太阳能路灯250盏,购买勾臂式垃圾箱50个,具体详见采购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完成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①提供法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证书或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自然人身份证明;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报表附注或财务状况说明书、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资格证书)或基本开户银行2025年1月至开标前任意时间出具的资信证明;③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01月至开标前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④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01月至开标前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自行承诺);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⑧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和身份证。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含视 同中小企业的其他主体),本项目所属行业为: 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10日至2025年06月1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https://jyxt.ggzy.bijie.gov.cn/ywpt
方式:无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6月20日 10:00(北京时间)
地点: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https://jyxt.ggzy.bijie.gov.cn/ywpt)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06月20日 10:00 (北京时间)
地点: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办理 CA 、“标信通 ”APP 及网上上传响应文件事宜及技术支持方 1. 1 首次进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 ·毕节市)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公 共服 务平台的供应商,需登陆获知注册办理电子密钥(CA)或“标信通 ”APP 的相关 事宜,按 要求办理供应商电子密钥(CA)或“标信通 ”APP 后,即可免费下载采购文 件、办理投标保证金,上传、加解密响应文件等事项。(注:加密、解密使用的 CA 或“标信通 ”APP须保持一致) 1.2 办理电子密钥(CA)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联系人:CA 办理窗口联系电话(传 真):0857-8316572(华测 CA)、0857-8319852(贵州 CA) 1.3 办理“标信通 ”APP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联系人:标信智链(杭州)科技发展 有限公司服务热线:400-658-7878 应急联系电话:18785066386 1.4 制作、上传响应文件技术支持联系人:信源公司 电话(传真):0857- 8317294、0857-8305707 2. 磋商保证金 2.1 磋商保证金缴纳:应当以银行转账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 现金形式提交,保证金金额为伍仟元整人民币,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供应商未提供磋商保证金的不能上传响应文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2.1 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磋商保证金的、必须从供应商账户转出或出账,缴纳 到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且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并检查绑定成功,未 绑定成功,导致不能上传响应文件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以到账时间为准, 由于跨行转账需一定时间,为确保保证金按时到账,请尽早交纳保证金)。 2.2.1.1 投 标 保 证 金 缴 纳 信 息 账 户 名 称: 毕 节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账 号:17710121050000969 开户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分行 2.2.1.2 缴纳费用之前请确保缴费账户已在业务系统注册登记且生效,所注册的 账户信息准确无误(账户类别、账户名称、账号、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号、开户银行 名称及开户支行号),缴纳费用时请在银行汇款单备注、附言、用途、说明、附加信 息、摘要处填写投标随机码(只能填写随机码且字体清晰,不能有其他汉字或符号等内 容,否则投标保证金不能绑定),影响缴纳费用到账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关于保证金与项目的绑定方法,请认真阅读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的南)。 2.2.2 以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合法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保函提供投标担保证 的,需符合以下规定: 2.2.2.1 供应商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在线办理的电子保 函:包含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等(注:其内容应载有采购人名称、供应商 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保证金金额、有效期,且其有效期应不小于投标有效 期),可直接在交易系统中确认,并下载电子保函截图按磋商文件规定放入响应文件 中,不再验证真伪。 七、采购活动询问、质疑: (1)采购活动询问、质疑方式:供应商对采购过程相应阶段有质疑的,应在相应采 购过程阶段联系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根据财政部令第 94 号要求,供应商 应在 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含通过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质疑投诉 ”栏提出质疑)向采 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如未在规 定时间内提出质疑的,视为完全认同磋商文件所有要求。 监督人:威宁县财政局, 监督电话:08576338798; (2)投标人因自身原因,在本公告确定的获取《磋商文件》时间之外获取《磋商文 件》的,获取时间不作为投标人提出询问或质疑的起始时间,因此而造成投标丧失询 问或质疑资格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新发布依族乡人民政府
地 址:威宁县新发乡
联系方式:186858369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贵州智典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碧阳街道百里杜鹃路招商花园城E区商务中心办公楼23层13号
联系方式:187983780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漆丽华
电 话:18798378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