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南国丰南区城市更新项目-幸运路(光明大街-汇丰大街)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丰南国丰南区城市更新项目-幸运路(光明大街-汇丰大街)工程已由 唐山市丰南区行政审批局 以 唐山市丰南区行政审批局关于丰南国丰南区城市更新项目核准的批复-丰审批投核字【2023】9号,唐山市丰南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同意丰南国丰南区城市更新项目变更建设内容的函-丰审批投函字【2025】25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国有资金占比100% ,财政资金占比 /。
项目建设单位为 唐山城市运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唐山城市运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 河北钜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丰南国丰南区城市更新项目-幸运路(光明大街-汇丰大街)工程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3887.02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 2267.990014万元,建设规模: 道路长度1382米,红线宽度40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道路、交通、绿化、照明工程等,新建路灯92基,建设地点: 唐山市丰南区 。
2.2 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项目招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涉及的全部内容。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2267.990014 万元。
2.3 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
2.4 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2.5 其他: 标段划分:1个标段 。
(一)投标人
3.2 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以及其他 / 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3.2 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 个;
3.3.3 联合体的专业资质等级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
□3.3.4 其他: / 。
√3.4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5 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
□3.6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经理
3.7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执业资格;□ / 职称,□ /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8 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经理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
□3.9 / 。
(三)其他
√3.10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1 个;
3.11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 2022 年 10月 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查询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此要求。)
□3.12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
√3.13①委托代理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工作人员应缴纳社保,投标人以承诺函格式响应(格式自拟),本承诺函随中标公告一并公示,对发现承诺函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②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以承诺函格式响应(格式自拟),本承诺函随中标公告一并公示,对发现承诺函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④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⑤不得出现“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唐住建发【2025】8号文件”关于围标串标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10月31日09时00分至2025年11月06日17时00分,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hbggfwpt/%EF%BC%89%3C/u%3E%E8%8E%B7%E5%8F%96%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F%BC%9B%3C/p%3E%3Cp%3E
4.2 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文件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hbggfwpt/%EF%BC%89%3C/u%3E%E8%8E%B7%E5%8F%96%E3%80%82%3C/p%3E%3Cp%3E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 (不计利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11月25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hbggfwpt/%EF%BC%89%3C/u%3E%E9%80%92%E4%BA%A4%E7%94%B5%E5%AD%90%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3%80%82%3C/p%3E%3Cp%3E
□其他: / 。
5.2 逾期递交至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向河北钜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王靖友,联系电话:13230597852。
监督部门名称:唐山市丰南区建筑工程招投标中心
电话:0315-8288978
电子邮箱:mcdhcnhk888@163.com
9.1按照(冀政务办[2023]35号)、(冀数政规[2025]1号)工作要求,本项目执行“双盲”评审、远程异地评审。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9.2投标人须自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禁止私自互传,因私自互传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的,视为围标、串标的行为。由此造成投标文件无法上传、解密或被视为围标、串标行为等影响正常投标的情形,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9.3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 CA,未办理 CA 的投标人,需进行 CA 办理。CA 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平台支持 CA 证书互认,办理以下任意一家 CA 证书均可:河北CA(电话 400-707-3355)、山西 CA(电话 400-653-0200)、北京 CA(电话 400-994-3319)、联通 CA(电话 0311-85691619)、CQCCA(电话 400-819-9995)、CFCA(电话 400-880-9888)。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可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网站进行账号注册。也可到唐山市市本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自主注册一体机上进行现场注册。详细注册流程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hbggfwpt/%EF%BC%89%EF%BC%89%E5%94%90%E5%B1%B1%E5%B8%82%E7%BD%91%E7%AB%99%E9%A6%96%E9%A1%B5%E2%80%9C%E5%B8%B8%E7%94%A8%E4%B8%8B%E8%BD%BD%E2%80%9D%E6%A0%8F%E7%9B%AE%E4%B8%AD%E7%9A%84%E3%80%8A%E5%B8%82%E5%9C%BA%E4%B8%BB%E4%BD%93%E6%B3%A8%E5%86%8C%E7%99%BB%E8%AE%B0%E6%93%8D%E4%BD%9C%E6%89%8B%E5%86%8C%E3%80%8B%E5%AE%8C%E6%88%90%E6%B3%A8%E5%86%8C%E7%99%BB%E8%AE%B0%EF%BC%9B%E2%80%9C%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2%80%9D%E6%8A%95%E6%A0%87%E4%BA%BA%E6%8A%80%E6%9C%AF%E5%92%A8%E8%AF%A2%E8%81%94%E7%B3%BB%E6%96%B9%E5%BC%8F%EF%BC%9A0512-58188537%E3%80%82
9.4如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注册、审核及线上报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导致无法参加开标,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9.5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 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及附件”,并保存好。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 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匿名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9.6本项目招投标全过程为网上招标、投标、开标、评标,投标单位应实时关注本项目的电子平台的招标、投标、开标、评标等情况。开标、评标期间各投标人应实时关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如需要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将通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投标人须按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内容及规定的时限内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7特别提醒:严禁投标人串通投标。监督部门常态化开展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斗争,打击治理围标串标行为。发现围标串标线索可向监督部门举报。
10.1招标人:唐山城市运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通讯地址: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国丰北大街126号;联系人:曹洪超,联系电话:0315-8188522,电子邮箱: / 。
10.2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钜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谈固西街111号禾木商务303;项目负责人:南芳芳, 联系电话:13230597852 ;联系人:王靖友,联系电话:13230597852 ,电子邮箱:hbjsgcxmglyxgs@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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