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溪湖区2025年三会厂村新建护岸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0月1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503-00019
项目名称:溪湖区2025年三会厂村新建护岸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791225.31
最高限价(元):791225.31
采购需求:查看
采购需求: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矩形槽护岸323m,新建交叉建筑物1处,新建工程标志牌1座。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成(具体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⑴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2)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24日16时00分至2025年09月30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10月1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溪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2、本项目根据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本要求,采取CA锁电子报名及投标。 3、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供应商在开标时须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自备上网功能)或预留相关技术人员在自己公司解密电子文件,电子解密时间控制在0.5小时内。(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重要提示:供应商在获取文件及上传文件的过程中,不同供应商若使用相同的IP地址获取文件或上传文件的可能会被认定为围标串标或响应无效。 备注:具体详见辽财采[2021]363号文件。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本溪市溪湖区水利事务保障中心
地 址:本溪市溪湖区民主路59号
联系方式:458369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中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周家街14号1单元4层2号
联系方式:0411-82288302
邮箱地址:lnzdxmglyxgs@163.com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华南广场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中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7098654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1394149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