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a、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中被评为C级及以上级别;
b、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a、项目经理资格: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其他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完工时间为准),在通信工程施工项目中担任过项目经理(含副职)或技术负责人。
b、项目总工资格: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完工时间为准),在通信工程施工项目中担任过项目经理(含副职)或技术负责人。
a、拟投入专职安全员应不少于1名,拟投的所有专职安全员均应持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其他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b、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最多由两家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应具有满足招标公告要求的资质、业绩和能力。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第一个信封评分分值构成总分 100分) | 施工组织设计:35.00 分 主要人员:20.00 分 技术能力:10.00 分 履约信誉:15.00 分 其他评分因素:20.00 分 | |||
2.2.3 |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 | 评标价=修正后的投标报价-暂估价-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总额) 注意:如本项目招标由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写工程量清单,无须按照本章第 3.4.2 项和第 3.4.3 项的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暂估价-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总额) | |||
3.2.4 | 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 | 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择前5名通过详细评审 |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2.2.2(1) | 施工组织设计 | 35.00分 | 总体施工布置及规划、施工组织内容 (0~6.00) | 6.00分 | 对总体施工布置及规划、施工组织 内容的完整性和合理性、施工工艺 流程、各分部分项工程工序计划安 排进行评审。 |
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 (0~8.00) | 8.00分 | 对本项目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进行评审。 | |||
重点难点分析及措施 (0~10.00) | 10.00分 | 对本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及措施进行评审,包括与相关产权单位的沟通协调方案。 | |||
工期、质量保证措施 (0~4.00) | 4.00分 | 对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等进行评审。 | |||
环境保护、文明施工措施及扬尘控制 (0~4.00) | 4.00分 | 对环境保护、文明施工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扬尘防治实施方案等进行评定。 | |||
安全保证措施 (0~3.00) | 3.00分 | 对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 案等进行评审。 | |||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参与评审项打分的评委为7人以下:直接求平均;参与评审项打分的评委为7人及7人以上: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中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 | |||||
2.2.2(2) | 主要人员 | 20.00分 | 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 (0~10.00) | 10.00分 | 拟投入项目经理业绩满足资格要求中的业绩条件,得基本分8分,每增加1个符合项目经理资格要求的业绩,加2分,最多加2分。 |
项目总工任职资格与业绩 (0~10.00) | 10.00分 | 拟投入项目总工业绩满足资格要求中的业绩条件,得基本分8分;每增加1个符合项目总工资格要求的业绩,加2分,最多加2分。 | |||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参与评审项打分的评委为7人以下:直接求平均;参与评审项打分的评委为7人及7人以上: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中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 |||||
2.2.2(3) | 技术能力 | 10.00分 | 企业业绩 (0~10.00) | 10.00分 | 投标人业绩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条件,得基本分8分;每增加1个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业绩,加2分,最多加2分。 |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参与评审项打分的评委为7人以下:直接求平均;参与评审项打分的评委为7人及7人以上: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中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 |||||
2.2.2(4) | 履约信誉 | 15.00分 | 履约信誉 (0~15.00) | 15.00分 |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查询的投标人施工类的信用等级及投标人的信用等级评定分值情况进行评定,联合体投标的,按信用等级、信用等级评定分值低的一方的信用进行评价。 a、信用等级为AA级的投标人,履约信誉分为15分; b、信用等级为暂定A级的投标人,履约信誉分为12分; c、信用等级为A级的投标人,履约信誉分为0.8X~0.95X分,具体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 Y=0.8X+0.15X*(Z-85)/10 D、信用等级为 B 级的企业,信用分为 0.65X~0.8X 分,具体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 Y=0.65X+0.15X*(Z-75)/10 E、信用等级为C级的企业,信用分为0.45X~0.6X分,具体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 Y=0.45X+0.15X*(Z-60)/15 注:X为履约信誉分满分值(X=15),Y为投标人在本次投标活动中的履约信誉分值,Z为企业最近一次信用等级评定分值。无评定分值的A级投标人,Z按85计算;无评定分值的B 级企业,Z 按 75 计算,无评定分值的 C 级企业,Z按 60 计算。 |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参与评审项打分的评委为7人以下:直接求平均;参与评审项打分的评委为7人及7人以上: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中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 |||||
2.2.2(5) | 其他因素 | 20.00分 | 主要材料与设备 (0~20.00) | 20.00分 | 对投标人选用的主要设备、材料的性能、技术指标、生产厂家和售后服务等进行综合评价。 |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参与评审项打分的评委为7人以下:直接求平均;参与评审项打分的评委为7人及7人以上: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中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 | |||||
(1)本项目计划工期:2025年11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2026年4月30日前完成临时迁改。
缺陷责任期:南京南站集疏运系统南环线快速化改造工程整体通过交工验收后24个月。
(2)领取招标文件后请及时添加招标代理工作QQ,以便于投标文件编制期间的沟通、交流,招标代理工作QQ号为:2993752239。已添加QQ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QQ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
(3)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可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4)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采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直接导出的《投标报表》(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并确保与“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内容一致。除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及“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扫描件外,投标人无需按《机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3.5资格审查资料”提供其他扫描件。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须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政府相关网站、其他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布的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并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所截图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
“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直接导出的《投标报表》中的相关信息已能完整体现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或评标办法中相关评分项目的,无需重复提交补充证明材料。
② 若投标人采用了“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投标报表,须提供第①款要求的补充证明材料,否则“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投标报表中的内容不能作为评审的依据。
③ 评标办法中相关评分项目依据上述投标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打分。
(5)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6)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投标人如需工程现场踏勘可自行踏勘,招标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不召开投标预备会,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通过工作QQ及时与招标代理进行沟通,如有质疑宜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之日15天前提出,招标代理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之日15天前统一通过“南京市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发出招标文件澄清。
(7)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南京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南京市珠江路63-1号南京交通大厦10楼
联系电话:025-83194554
邮政编码:210008
招标人: | &&&招标人盖章位置2&&& 南京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盖章位置2&&& 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南京市玄武区双拜巷169号 | 地址: | 南京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6栋A座6楼 |
联系人: | 朱启天 | 联系人: | 成伟铭、王辉 |
电话: | / | 电话: | 025-87715119/1324582032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