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辽宁警察学院2025年教职工警服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1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000-00527
项目名称:辽宁警察学院2025年教职工警服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146200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查看
采购需求:辽宁警察学院2025年教职工警服1批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5天内供货完成。
交货地点:辽宁警察学院指定地点。
验收标准: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
验收程序: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
验收报告: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6个月。质保期内免费更换有缺陷的产品,直到达到验收指标和性能要求。质保期内上门免费维修,免费提供相应数量配件。质保期内发生与产品质量(人为因素除外)相关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量体、调换、修改等服务,并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派专业人员到场,48小时内按要求完成。
包装和运输方式:
(1)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人提供的生产数据进行生产,在打包过程中,按采购方要求打包不得混装;
(2)包装箱内、外必须附有装箱单明细,外装箱单明细用不同颜色区分专业,便于发放,每次到货由成交供应商负责现场发放,不得少于两人,采购人予以协助;
(3)成交供应商采用合理的运输方式将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运费、装卸费等相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成交供应商所提供产品须为公安部《2015年度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或该目录发布后增补入围生产企业生产,应符合国家及公安部相关规定及要求,不得存在违法违规生产销售行为,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拒付货款,一切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成交供应商所提供产品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必须保证提供制品的质量,不得提供伪劣制品,如发现产品材质、环保等方面检测不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及文件要求标准,成交供应商需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的一切损失。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5天内供货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绿色发展、节能环保、中小企业发展、监狱发展、残疾人就业、支持创新等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视同为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为公安部《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15年版)》或该目录发布后增补入围内的生产企业, 被取消资格的生产企业除外。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05日13时00分至2025年06月11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6月1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因目前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CA办理成功的供应商须在网上进行投标报名,如未报名将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成功后用CA操作网上电子投标等相关事宜(包括在电子投标环节填写报价、上传文件等),操作教学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liaoning.gov.cnportalindex.do?method=getPubInfoViewOpen&infoId=31adcfa21750bd6d482-5dfd),如未按视频教学操作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 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3.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4.请供应商自行准备电脑设备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起自行解密,解密时限为30分钟(由于供应商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解密,按响应文件无效处理)。 5.本项目最后报价时限为30分钟(由于供应商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报价,视为退出磋商)。 6. 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形式进行谈判,供应商须提前准备好腾讯会议账号,招标代理会在谈判开始前电话通知各供应商进入对应的腾讯会议房间。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警察学院
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营平路260号
联系方式:0411-867295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通利晟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3-6层
联系方式:0411-84651717
邮箱地址:tongli_dl@163.com
开户行:中信银行大连沙河口支行(仅限代理服务费)
账户名称:通利晟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72129101826002121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麒翔、高海滨
电话:0411-84651717